博实股份: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5 18:06:01
证券代码:002698 证券简称:博实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4
债券代码:127072 债券简称:博实转债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利润分配预案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4 年度实现合并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24,225,526.98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42,185,631.67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761,948,265.24元,减分配2023年度现金红利253,838,893.25元,
加专项储备结转 1,227,058.55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末合并未
分配利润为 1,991,376,325.85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805,905,184.19 元,根据孰低原则,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1,805,905,184.19 元。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确定的股权登记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0 元(含税),以公司 2025 年 3 月 31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的总股本
1,022,560,873 股(考虑可转债转股因素)进行测算,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55,640,218.2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的调整原则
如果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按每股分配
比例不变的原则,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
为基数,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根据《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规定,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含因可转换公司债券
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利润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三)相关说明
1、2024 年度,公司未实施季度分红、半年度分红、特别分红,本次为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 2025 年 3 月 31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的总股本
1,022,560,873 股(考虑可转债转股因素)进行测算,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255,640,218.25 元(含税)
2、2024 年度,公司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
91,260,573.85 元(不含交易费用),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3、2024 年度,拟派发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实际金额合计 346,900,792.10 元,
占 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66.17%。
注: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十八条“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
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三、现金分红预案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
1、相关指标情况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255,640,218.25(测算) 253,838,893.25 255,638,861.75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524,225,526.98 533,591,213.86 445,041,007.98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1,991,376,325.85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1,805,905,184.19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765,117,973.25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2024 年度为测算数据;
总额不含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并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金额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归母净利润(元) 500,952,582.94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765,117,973.25
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 否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
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 765,117,973.25 元,
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且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对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公司现金分红不会触
及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公司结合行业发展、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重大资金支
出安排等情况,在充分考虑投资者回报因素,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
提下,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制定 2024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和合
理性。
2、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相关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
单位: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交易性金融资产 1,934,953,566.81 802,248,744.33
衍生金融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61,002,054.39 55,443,728.57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 - 582,106,546.66
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
合计金额 1,995,955,621.20 1,439,799,019.56
占总资产的比例 28.70% 21.66%
注:上述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是公司根据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而持有的银行结构性存款及货币型基金。
四、备查文件
1、《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