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钨业:厦门钨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公告时间:2025-04-25 19:41:49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对拟提交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符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有利于激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履职,其决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综上,同意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程文文、朱浩淼、侯孝亮
2025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