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埃科技: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5 20:26:23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保荐机构”)作为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埃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2025 年 3 月修订)》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负责公司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
1 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 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
划 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 保荐机构已与公司签订保荐协议,
2 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 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
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 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
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易所备案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及不
3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 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
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公司业务经营情况,对公司开展持
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 公司在本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
4 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应于披露前向上 相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 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
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
5 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 公司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内未发生
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 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
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
6 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 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 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
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
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 保荐机构督促公司依照相关规定
7 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健全和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
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执行公司治理制度,督导董事、监
员的行为规范等 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行为规范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 保荐机构对公司的内控制度的设
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 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公
8 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 司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 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
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 的规范运行
与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
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保荐机构督促公司严格执行信息
9 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 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
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他相关文件
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
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
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
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 保荐机构对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
10 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 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
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 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
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
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
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其控股
11 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 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 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督促其完成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
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其控股
12 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
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 诺的情况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经保荐机构核
13 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 查,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
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 所报告的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保荐人应及时督促上市
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
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
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
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
14 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未发生前
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 述情况
(三)上市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
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
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
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 保荐机构已制定现场检查的相关
15 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工作计划,并明确了具体的检查工
作要求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自
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
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
现场核查:(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
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二) 2024 年公司不存在需要专项现场
16 违规为他人提供担保;(三)违规使用募集资 检查的情形
金;(四)违规进行证券投资、套期保值业务
等;(五)关联交易显失公允或未履行审批程
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六)业绩出现亏损或营
业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 50%以上;(七)上海
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情形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目前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技术升级迭代风险
行业技术创新和市场推广应用的竞争,要求公司不断地进行技术升级迭代,
如果公司未来不能持续跟踪行业技术和产品的发展趋势,并针对下游市场应用需求及时进行技术升级迭代,可能会导致公司技术和产品的竞争力下降,甚至被竞品替代,从而对公司未来业绩增长产生不利影响。
2、前沿技术研发失败风险
空气净化行业属于多学科交叉和技术密集的行业,前沿技术研发需要综合应用空气动力学、材料学、动力机械震动、噪音学、机电、控制、系统集成等学科知识,并且缺少可供借鉴的成熟经验,存在研发周期长、投资大和失败率高等固有风险。公司未来在前沿技术的研发过程中,可能会面临研发进程缓慢、研发投入过高、技术路线出现偏差和技术攻关难度较大等风险。如果公司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应对研发中存在的风险,可能会导致前沿技术研发失败。
3、产品质量控制风险
为确保空气净化产品的质量,公司依照 ISO9001:2015 质量管理体系等标准建立了产品质量控制体系,在研发、采购、生产、销售等各个方面制定了相关管理制度和标准,涵盖了从原料采购、产品生产、存货仓储、产品检验、出厂等多个环节的控制。未来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如果公司的质量管理工作出现疏忽或因为其他原因影响产品的质量,甚至导致出现安全事故,不但可能会导致产品召回,产生赔偿风险,还可能影响公司产品的销售和品牌声誉,从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经营规模扩张导致的管理风险
近年来,公司持续快速发展,从而带来资产规模和人员数量的快速扩张,使得公司的组织架构趋于复杂、管理难度加大。随着公司业务的增长,公司规模迅速扩张,在技术和产品研发、市场开拓、内部控制以及各部门工作协调性、严密性和持续性等方面对公司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如果公司管理层的管理能力、管理水平以及管理人员配置不能满足资产、业务规模迅速扩张的要求,将会阻碍公司业务的正常推进或错失发展良机,从而影响公司长远发展。
2、海外扩张不及预期风险
尽管公司正积极开拓以东南亚为核心的海外市场,但若海外半导体行业景气度下滑、公司海外销售能力不及预期、公司产品竞争优势无法体现,将会给公司海外订单获取带来负面影响。
(三)财务风险
1、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2024 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为 29.62%。公司毛利率的变动主要受产品销售价格变动、原材料采购价格变动、产品结构变化、市场竞争程度变化、技术升级迭代等因素的影响。如果未来市场竞争加剧以及国家监管政策等因素发生不利变化,而公司不能在技术创新、生产效率、产品结构和市场开拓等方面保持竞争力,公司将面临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2、业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