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远信科: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5 20:41:51
证券代码:831961 证券简称:创远信科 公告编号:2025-025
创远信科(上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同
一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16 日 10: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5 年 5 月 15 日 15:00—2025 年 5 月
16 日 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
证 。 请 投 资 者 提 前 访 问 中 国 结 算 网 上 营 业 厅 ( 网 址 :
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 4008058058 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
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1961 创远信科 2025 年 5 月 12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
(七)会议地点
上海市松江区高技路 205 弄 7 号 C 座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 年,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等程序均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董事会运 作规范、勤勉尽责,先后召集 6 次会议,历次董事会决议相关内容 均已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公告。
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 露的公司《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饶钢)》,公告编号:2025- 009;《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伏生)》,公告编号:2025- 010;《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钱国良)》,公告编号:2025-
011。
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 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5 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表
决等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运作规范,勤勉尽责,历次监事会决议相关内容均已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公告。
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2024 年度审计报告》。
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 2024 年度生产经营及财务工作情况,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度经营计划及财务预算方案的议
案》
根据公司 2025 年生产经营发展计划确定的经营目标,结合市场的具体状况及公司发展规划,编制了《2025 年度经营计划及财务预算方案》。
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结合 2024年度实际经营情况,编制了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12 及《2024 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13。
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142,840,508 股,拟以扣除回购专户1,513,803 股后的 141,326,705 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含税)。
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公司《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按照公司董事薪酬管理方案,在公司任职的董事薪酬由基本工资和年终奖金组成。基本工资主要根据岗位、同行业工资水平、任职人员资历等因素,结合公司目前盈利状况确定;年终奖金根据公司当年业绩及个人工作完成情况确定。非在职董事以及独立董事发放津贴的形式,年度终了后一次支付。
2025 年公司非在职董事职务津贴为 8 万元/年(税前)。
2025 年公司外部独立董事职务津贴为 8 万元/年(税前)。
本公司非在职董事以及独立董事除领取董事津贴外,不享受其他福利待遇。
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按照公司监事薪酬管理方案,在公司任职的监事薪酬由基本工资和年终奖金组成。基本工资主要根据岗位、同行业工资水平、任
职人员资历等因素,结合公司目前的盈利状况确定区间范围,年终奖金根据公司当年业绩完成情况和个人工作完成情况确定。
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按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方案,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工资和年终奖金组成。基本工资主要根据岗位、同行业工资水平、任职人员资历等因素,结合公司目前盈利状况确定;年终奖金根据公司当年业绩及个人工作完成情况确定。
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
议案》
为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的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持续监管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详 见 公 司 在 北 京 证 券 交 易 所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编号:2025-020 及《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公告编号:2025-021。
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详 见 公 司 在 北 京 证 券 交 易 所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公告编号:2025-023。
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或“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决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持有人的资格、增加持有人、持有人份额变动、办理已死亡持有人的继承事宜等事项;
(3)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4)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作出解释;
(6)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配股等再融资事宜作出决定;
(7)授权董事会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及确定标准;
(8)授权董事会决定及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方式与方法;
(9)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合同及相关协 议文件;
(10)授权董事会在持股计划公告日至持股计划购买回购股份 期间,因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 拆细、缩股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对股票的受让价格做 相应的调整;
(11)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调整,授权董事会根据调 整情况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12)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 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 完毕之日内有效。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八)、(十二)、(十三)、(十四);
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为(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①自然人股东持本人
身份证、股东账户卡;②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 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③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 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营 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④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 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并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