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和磁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5 20:50:04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制度》等相关规定,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董事会审计委员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朱震宇、陈凯、董义组成,其中朱震宇、陈凯为独立董事,并由会计专业人士朱震宇担任主任委员,人员组成符合相关规定。
2025 年 2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
事会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专门委员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朱震宇、陈凯、董义组成,其中朱震宇、陈凯为独立董事,并由会计专业人士朱震宇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全部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审计委员会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各委员勤勉尽责,
均出席了会议,对公司经营发展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其中包括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财务决算、利润分配、关联交易等事项,各项议案经全体委员审核通过及确认。
三、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信永中和”)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认为该所相关从业人员业务素质良好,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整体情况。同时,信永中和具备执行相关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执业资格,严格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对公司进行审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积极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按照工作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促进了内部审计工作的高效率、高质量运作,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认为内部审计工作能够有效运作。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形,同时外部审计机构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优化进行了监督和指导,认为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持续建立和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有关部门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能够有效防范业务运行过程中的重大风险。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了持续、良好的沟通,积极协调解决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高审计效率,降低审计成本,同时督促外部审计机构勤勉尽责,按计划履行各项审计程序,在公司年度审计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四、总体评价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较好地履行了相关职责。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充分发挥专业职能,积极履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各项职责以及法律法规监管新要求,密切关注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等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工作内容,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持续提升,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