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药股份: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5 21:18:04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药股份”或“公司”)聘请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证天通”)作为哈药股份年度报表审计机构。
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中证天通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80 年代初,是我国第一批获准从事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的事务所,2014 年 1 月 2日顺利完成特殊普通合伙改制,具有证券期货业资质、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多种服务资质。
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 43 号 1 号楼 13 层
1316-1326
首席合伙人:张先云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中证天通合伙人和注册会计师分别为
62 人和 378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8 人。
2023 年度,中证天通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45,415.45 万元,其中
审计业务收入 24,357.35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4,563.19 万元。
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5 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
发和零售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及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审计收费 1,956.00 万元;医药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 家。
二、执业记录
(一)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
邢士军先生,200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 年开始从事审计,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3 年开始在中证天通执业,在上市公司审计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从事证券业务 14年,先后为天目药业、长城影视等上市公司提供过审计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2024 年开始为哈药股份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 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1 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
冯博夫先生,2021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 年开始在中证天通执业,在上市公司审计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从事证券业务 10 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2024 年开始为哈药股份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 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0 份。
3、项目质量复核人
陈冬女士,201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 年进入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1 年 8 月开始从事质量控制复核工作,2024 年 10 月入职中证天通从事质量控制复核工作,2024 年开始为哈药股份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 5 家,挂牌公司 17 家。
(二)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
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独立性
中证天通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质量管理水平
(一)项目质量复核
中证天通制定了《项目质量复核管理办法》,对项目质量复核提出具体要求。审计过程中,中证天通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主要包括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以及项目合伙人督促完成项目组内复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应对项目组独立性以及审计风险的识别、应对措施是否恰当进行独立复核,质量管理部部门经理、部门副经理对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实施二次质量控制复核。
(二)项目咨询与意见分歧解决
中证天通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根据《技术咨询与意见分歧处理实施办法》中咨询与意见分歧的相关规定,在项目咨询应当得到被咨询者的认可,意见分歧未得到最终处理无法签发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三)项目质量检查
中证天通质量管理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中证天通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
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检查;其他监控活动。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四)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中证天通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中证天通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2024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证天通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工作方案
中证天通根据被审计单位的服务需求及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中证天通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同时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包括预审工作、盘点、年报审计工作等,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沟通并提交工作成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
五、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中证天通配备了专业的审计工作团队,配备具有丰富相关行业经验的专业人员负责各业务板块的专业知识咨询。项目现场负责人以及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
六、信息安全管理
中证天通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七、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截至2024年末,中证天通计提职业风险基金累计1,203.41万元,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20,00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八、2024 年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4
年 6 月 7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及向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支付其报酬的议案》,同意聘任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哈药股份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由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2023 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公司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并结合实际审计工作需要,制定了《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依据上述规定,在履行了公开招标等程序后,公司拟聘任中证天通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与北京兴华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事前沟通并确认无异议。
(三)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中证天通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要求,
向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发出沟通函,并收到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回复。
九、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工作评价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
其他执业规范,中证天通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说明。
中证天通及参与审计工作的人员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双重独立,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保有诚信意识,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证天通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就各个阶段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严格执行,充分满足了公司报告披露的时间要求。中证天通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履行了恰当、必要、充分的审计程序,形成了详细的审计工作底稿,并实施了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程序。
中证天通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公允合理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认为中证天通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正、诚信、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展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的业务能力,及时完成了公司的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报告准确完整、客观清晰。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