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瑞股份: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5 21:18:49
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了自身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有效维护了公司、股东及员工的合法权益。现将监事会 2024 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主要工作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召开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议案
1.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
1 2024/4/29 第三届监事会第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九次会议 6.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的议案;
8.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9.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 1.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2 2024/8/27 十次会议 2.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议案
3 2024/10/30 第三届监事会第 1.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十一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 1.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
4 2024/12/5 十二次会议 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2.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
序号 召开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议案
案
3.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4.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5.关于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 1.关于选举漆良国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5 2024/12/23 2.关于以债转股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十三次会议 3.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原料采购货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关联交易情况、内部控制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外担保情况、信息披露管理情况等事项进行了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相关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4年度,监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赋予的职权,通过调查、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列席董事会会议、参加股东大会等形式,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进行监督。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要求,认真执行了各项决议。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管理层依法经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时恪尽职守,以维护公司股东利益为出发点,本年度未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2024年度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核查。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监事会审阅了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认为其审计意见及对公司相关事项作出的评价客观、公正、真实。
3、关联交易情况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其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无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基本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体系并能有效地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核查。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监事会检查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进行存储和使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6、对外担保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及信息披露义务,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
7、信息披露管理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
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要求,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及时、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2025年度工作计划
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遵循《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同时进一步加强监事会内部建设、落实监督机制、完善监事会工作制度,拓宽监督领域,增强监督能力,推动公司规范运作,切实保障股东权益。监事会将继续对董事和高管人员的履职行为进行监督,严格把控公司重大决策、财务管理、报告披露、关联交易等事项,促进公司决策程序科学化、规范化,确保合法合规经营,维护广大中小股东权益。
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