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和股份: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5 21:46:31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4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开始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并提请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其中拟任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表决将分别进行。董事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设董事9名,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会议选出并另行公告。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孙宪法先生、周东先生、张东明先生、郭志春先生、于乐洪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王德良先生、王熠华女士、鞠硕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候选人简历附后。
上述董事候选人数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数量的比例未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均未超过3家。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披露了《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候选人
声明与承诺》,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特此公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候选人简历
孙宪法先生,中国国籍,出生于 1971 年 5 月,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畜牧师,
山东省人大代表。历任蓬莱民和牧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蓬莱民和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2022 年 4 月当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兼任子公司山东民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潍坊民和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畜牧业协会副会长。
孙宪法持有公司 63,356,348 股股份(股份来源为二级市场及协议转让买入);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8.16%,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与父亲孙希民(持有公司股份 13.51%)和姐姐孙宪秋(持有公司股份 5.73%)为一致行动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周东先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出生于 1969 年 4 月,工商管理硕士,农
业推广研究员。历任农业部山东蓬莱良种肉鸡示范场种鸡场场长、蓬莱民和牧业有限责任公司种鸡场场长、董事、生产部副经理、生产部经理。2022 年 4 月当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周东持有公司 8,550 股股份(股份来源为二级市场买入);与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
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东明先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出生于 1976 年 5 月,工商管理硕士,
烟台市人大代表。历任蓬莱民和牧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民和股份董事会秘书、董事。2022 年 4 月当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子公司山东民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张东明持有公司 8,500 股股份(股份来源为二级市场买入);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郭志春先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出生于 1978 年 4 月,大学本科学历。
历任蓬莱民和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车间主任、生产部经理及监事。2022 年4 月当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兼任蓬莱民和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
郭志春持有公司 3,000 股股份(股份来源为二级市场买入);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于乐洪先生,中国国籍,出生于 1969 年 6 月,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
一级注册建造师。历任公司后勤部科员、副经理;2022 年 4 月当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兼任基建部经理。
于乐洪持有公司 11,400 股股份(股份来源为二级市场买入);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德良先生,中国国籍,出生于 1979 年 4 月,工商管理硕士,历任浙江义
乌中国小商品城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进出口贸易部门经理。现任浙江乐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总经理,义乌市恒盛纺织有限公司总经理,2022 年 4 月当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王德良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熠华女士,中共党员,中国国籍,出生于 1976 年 2 月,大专学历,历任
海之源集团有限公司人事总监。现任海之源集团青岛海洋丽姿化妆品有限公司总经理。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王熠华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鞠硕先生,中国国籍,出生于 1982 年 1 月,大学本科学历,历任信永中和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经理。现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经理。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鞠硕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