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股份:湘财股份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5 22:20:26
公司代码:600095 公司简称:湘财股份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关于我们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湘财股份,股票代码:600095)
成立于 1994 年,并于 1997 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2020 年,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主营业务转型证券服务业。目前公司持有湘财证券 100%股份,持有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601519.SH)10.80%股份,拥有证券、实业、投资三大业务板块。
公司全资子公司湘财证券成立于 1996 年 8 月,是资深的全国性
综合类券商,拥有经纪、自营、保荐承销、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财务顾问、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等全方位的证券业务资质,在全国设
有 4 家业务分公司、4 家区域分公司和 67 家证券营业部,业务覆盖
我国主要经济发达地区,为机构和个人客户提供多元化的证券金融服务。湘财证券还下设两家全资子公司湘财基金(公募基金)和金泰富资本(另类投资)。十余年来,湘财证券在金融科技领域的自主研发创新从未停歇,并持续与金融科技行业龙头企业开展广泛而深入的战略合作。
公司自成立以来,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产业规模不断扩大,产业资本持续增长。公司始终深入贯彻创新发展理念,以“创新驱动发展”为工作方针、“管理提升效益”为经营理念,稳步推进各项业务协同发展。
关于本报告
报告简介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是湘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第 4 份社会责任报告,旨在反映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的运营、环境、社会等责任领域(ESG)的实践和绩效。
报告范围
本报告组织范围包括湘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时间
范围为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为增强报告可比性
及完整性,部分内容超出此时间范围。
报告周期
年度报告。
指代说明
为便于表述和阅读,报告中“湘财股份有限公司”也以“湘财股份”、“公司”或“我们”表示。“湘财证券”指代“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编制依据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指南》(CASS-CSR4.0)
全 球 报 告 倡 议 组 织 《 GRI 可 持 续 发 展 报 告 标 准 》 ( GRI
Standards)
第一节 2024 年工作亮点及关键成效
湘财股份始终秉持可持续发展理念,积极践行企业社会责任。在绿色发展方面,公司通过低碳环保行动与乡村振兴实践,实现内外协同,推动绿色战略落地;在治理提升方面,公司持续优化组织架构与制度体系,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强化盈利能力,以稳健业绩回报投资者信任。同时,公司通过多元化沟通渠道与投资者保持良性互动,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动力。
一、践行绿色运营,推动低碳发展
公司积极履行金融机构环境责任,将绿色理念融入日常运营,推行无纸化办公、绿色出行等举措,全面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减少运营碳足迹。
二、深耕乡村振兴,助力共同富裕
公司及子公司党委和管理层高度重视乡村振兴工作,2024 年累计捐赠 500 万余元,用于结对帮扶地区的产业技能培训、金融知识普及、消费帮扶及公益慈善事业,切实提升乡村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创新绿色金融,服务“双碳”目标
湘财证券积极响应国家“双碳”战略,通过投行、资管、自营等业务支持绿色债券发行,引导资金流向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等产业,推动地方经济绿色转型。
四、强化科技赋能,提升服务质效
公司以金融科技驱动业务创新,自主研发“百宝湘”“湘管家”“湘财智盈”等数字化工具,优化客户服务体系,推动科技与金融
深度融合,赋能绿色金融与可持续发展。
第二节 公司治理
一、治理结构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各项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持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根据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经营机构、监督机构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原则,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组成的完整健全的“三会一层”公司治理结构,且运作规范。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并制订了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公司运作规范,逐步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的机制。
二、三会运作
(一)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 1 次,临时股东大会 3 次,
历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由律师现场见证。公司认真贯彻实施《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维护全体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决权,确保股东大会决策权力的充分行使。
(二)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成员 9 名,其中,独立董事 3 名。报告期内,公司
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选聘程序选举董事,公司董事会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 9 次,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或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各位董事能够依据《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出席董事会会议。对于 2024 年度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增补董事等重要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均积极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依托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各专门委员会履行决策、监督及咨询职责。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和战略四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设立以来,各委员会分工明确,权责分明,有效运作,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作用,公司各相关部门做好与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衔接,各位董事勤勉尽职,认真审阅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并提出有益的建议,为公司科学决策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三)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成员 3 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名。报告期内,公
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选聘程序选举监事,公司监事会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赋予的职权和义务,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职责,维护了股东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监事会议 4 次。全体监事尽职履职,严格审核公司各类重大事项,全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第三节 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一、履行对社会的责任
(一)文化建设工作成绩斐然
2024 年,湘财证券在证券行业的文化建设年度评估工作中蝉联B 级,为湘财证券分类评级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为进一步强化党建引领作用,湘财证券联合湖南省证券业协会开展“湖南证券业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纪公开课”,并围绕“证券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准则”主题制作系列视频。
为持续宣导“合规、诚信、专业、稳健”的行业核心文化价值观,公司通过中央媒体积极宣传行业形象,从党建、乡村振兴、廉洁从业、诚信建设、文化建设等多方面对工作动态和成效进行了广泛多样的宣传报道。
湘财证券制定了《关于开展湘财证券“1+N”特色品牌创建的实施方案》,组织各部门开展特色品牌创建工作。此外,湘财证券录制的《中小券商合规文化建设》已入选协会 2024 年远程培训共建课程,公司文化建设工作的行业影响力日渐提升。
(二)行业文化宣导扎实推进
为构建富有湖湘特色的党建及证券行业文化体系,在湖南证监局的指导下,湖南省证券业协会联合湘财证券共建湖南证券行业文化建设基地,极大地发挥弘扬证券行业文化的平台作用。2024 年,湘财证券文化建设基地用于行业协会、公司、友商开展文化建设、廉洁从业,党建等培训或学习活动。湘财证券被湖南省证券业协会
评为 2024 年度湖南证券行业文化建设活动组织单位;湘财证券文化建设基地被评为 2024 年度湖南证券行业优秀行业文化建设基地。
(三)行业智库作用积极发挥
2024 年,湘财证券一方面与湖南大学、华东师范大学、湖南理工学院等高校开展校企合作案例共建工作,以公司文化建设实践成果为基础,开发高校教学案例,助推高校创新人才培养和科教融合、产教融合创新。另一方面,湘财证券在核心期刊、央媒发表多篇证券市场理论研究文章,积极参与中国金融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证券行业思想政治工作和文化建设课题研究成果征集”,分别撰写《证券行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调查研究》《证券行业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的实践与创新研究》并报送;撰写“打造民营券商“党建+”红色引擎,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党建案例,该案例入库中国金融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进一步发挥公司在行业的智库作用,为行业发展贡献智慧。
(四)乡村振兴工作稳扎稳打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持续推进乡村振兴行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2024 年,湘财证券与湖南省邵阳县、龙山县、洞口县建立乡村振兴结对帮扶战略合作关系。
公司始终秉持金融为民初心,积极践行证券行业文化理念,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持续服务国家乡村振兴战略。湘财证券与各县结对帮扶机制的建立,集合彼此优势形成合力,以金融活水激活实体经济,进一步增强乡村振兴内生动力。
2024 年,湘财证券共在 5 个结对帮扶县完成公益帮扶、产业帮
扶、智力帮扶、生态帮扶等 15 项帮扶工作,还先后对接天心区慈善会、湖南大学教育基金会、湖南乡村发展基金会等 5 个高校和社会公益组织开展公益工作,坚持以服务实体经济为根本宗旨,以专业的精神、务实的行动,为践行社会责任贡献“湘财力量”。
二、履行对股东及债权人的责任
(一)与控股股东关系
公司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可以完全自主做出业务经营、战略规划和投资等决策,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公司在资产、人员、机构、财务和业务方面拥有充分的独立性。
1、业务独立方面
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方面分开,独立从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内的业务,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
2、资产独立方面
公司的资金、资产和其他资源由自身独立控制并支配,目前其实际控制人未占用、支配公司的资产。公司的主要资产均有明确的资产权属,并具有相应的处置权。
3、人员独立方面
公司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纳入公司统一的治理决策流程中,其管理不由控股股东单独控制。
4、财务独立方面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了独立的财务管理制度;公司的财务核算体系独立,资金管理独立。公司有独立的纳税登记号,依法独立纳税;公司财务决策不受控制人干预。公司独立做出财务决策,自主决策公司的资金使用,不存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干预资金使用的情况。
5、机构独立方面
公司设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体系,现代企业制度建立规范,与政府主管部门不存在从属关系;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制订了公司章程,并根据公司章程设立了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在内的现代法人治理结构和管理机制,形成决策、监督和执行相分离的管理体系。
(二)股东回报
公司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股东回报规划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尊重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同时遵循有利于公司长期发展和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持续、稳定、合理的利润分配
政策。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8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