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恒通: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5-04-25 22:24:46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人”)作为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恒通”或“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世纪恒通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57 号)同意注册,上市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466.6667 万股,发行价格为 26.35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649,966,675.45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63,681,225.18 元,实际到账金额为 599,966,675.45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到位,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中汇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3]第
6045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结余及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
的净额)余额为 6,357.07 万元,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59,996.67
减:以前年度置换前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5,026.83
以前年度直接支付募投项目 2,978.01
以前年度置换前期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1,028.13
以前年度直接支付发行费用 2,586.32
以前年度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6,800.00
本年度直接支付募投项目 3,083.78
本年度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本年度存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超募资金 2,299.98
加: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163.47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6,357.07
注:表格中数据若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导致,下同。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 2024
账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总额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中国建设 车主服务
银行股份 支撑平台
有限公司 52050145360009888888 开发及技 18,330.81 1,675.93
贵阳城北 术升级项
支行 目
兴业银行
世纪恒通 股份有限 602080100100058818 超募资金 21,528.32 189.27
科技股份 公司瑞金 专户
有限公司 北路支行
世纪恒通
交通银行 521000103013000612889 服务网络 8,511.46 378.48
股份有限 升级建设
公司贵州 项目
省分行 521000103013000764921 回购公司 5,000.00 2,702.75
股份
账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总额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深圳市车 中国工商
主云科技 银行股份 大客户开
有限责任 有限公司 4000128119100341172 发中心建 6,626.08 1,410.64
公司 深圳软件 设项目
园支行
合计 59,996.67 6,357.07
(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上市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和要求,并结合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
《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上市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并于 2022 年 8 月 9 日
经上市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该制度的规定,上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按规定审批,专项账户银行定期向保荐人出具对账单,上市公司授权保荐人可以随时查询、复印专项账户资料,保荐人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查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的要求,经上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上市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上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车主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和保
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城北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南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上市公司 2024 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上市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上市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5,026.83 万元及已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1,028.13 万元(不含税金额),共计人民币 16,054.96 万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招商证券关于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3]8639 号《鉴证报告》)。截至本报告期末,上市公司已合计使用募集资金16,054.96 万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上市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上市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0,000.00 万元(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上市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截至 2024 年 5 月25 日,上市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20,0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上市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0,000.00 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上市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暂时补流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
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已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 20,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上市公司日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