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东股份: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6 00:08:02
证券代码:002753 证券简称:永东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1
债券代码:127059 债券简称:永东转 2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 2024 年度实现净利润
为 111,635,544.49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1,217,453,189.89 元,提取法定盈
余公积 11,163,554.45 元,提取支付普通股股利 50,787,544.98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267,137,634.95 元。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合并报表 2024 年度实现净利
润为 111,390,280.13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1,216,559,450.98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1,163,554.45 元,提取支付普通股股利 50,787,544.98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265,998,631.68 元。
综合考虑 2024 年度的盈利水平、整体财务状况以及良好的发展前景,充分
考虑到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数据孰低原则,公司董事会提出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鉴于公司在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可能存在可转债转股的原因而引起的股本
变动情况,公司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拟以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
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上的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以未
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止 2025 年 4 月 23 日,公司总股本为 375,694,573 股,扣除回购专户上
的股份后 5,273,069 股,假定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55,563,225.60 元(含税)。
2024 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
31,650,776.19 元(不含交易费用)。
2024 年度现金分红及股份回购总额为 87,214,001.79 元,占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净利润的 78.30%。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55,563,225.60 50,787,544.98 6,010,955.55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111,390,280.13 101,360,149.77 39,383,698.89
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 1,265,998,631.68
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1,267,137,634.95
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112,361,726.13
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 0
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 84,044,709.60
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 112,361,726.13
(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则》第 9.8.1 条第(九) 否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
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
度年均净利润的 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合理性说明
1、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同时
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符合公司的战略发
展目标,有利于增强股东的信心,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山西永
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
和要求。
2、公司 2023 及 2024 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
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
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
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 7369.97 万、
1000 万,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2.27%、0.31%。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