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广传媒: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伍中信)
公告时间:2025-04-26 02:31:59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伍中信)
作为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六届独立董事,本人 2024 年度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会议各项议案,坚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 2024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及兼职情况
伍中信,男,1966 年出生,中国致公党员,财务学博士后,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现任海南大学、湖南大学、湘潭大学博士生导师。曾任湖南财政经济学院院长,湖南大学会计学院院长,湖南财经学院财政会计系主任,湖南省财政厅厅长助理,第十一届、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湖南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委员,第十届全国青联委员,中国致公党中央委员、湖南省委副主委,湖南省青年社会科学工作委员会主席,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湖南省财务学会会长,湖南省会计学会副会长,
商业会计学会副会长,中国财务学年会共同主席,财政部“会计名家”,财政部“中国资深注册会计师”,财政部“会计名家”评审专家,教育部会计中外人文交流研究院理事长,国际管理会计教育联盟副理事长,深圳市“先行示范区建设财会专家”,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的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我不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依法独立履行职责。履职过程中,未受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目前,我已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公司董事会评估。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以通 是否 投出
应出席 现场 讯方 缺 投 出 反 对 出席
姓 董事会 出席 式参 委托出 席 反对 票或 股东
名 的次数 次数 加次 席次数 次 票或 弃权 大会
数 数 弃 权 票 次 次数
票 数
伍中 5 0 5 0 0 否 0 1
信
人履职期间以现场、视频或通讯方式出席 5 次董事会,列席了 1次股东大会会议,认真审议了各项议案。与会期间,我积极参与议案讨论,提出意见或建议,并与公司管理层保持了充分的沟通。我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履职期间参加了 3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审议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2024.8.16 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2024.10.23 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2024.12.10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 2.关于续聘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充分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经营管理交流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各种现场会议以及调研活动等机会与其他独立董事沟通,就关联交易公允性、内部控制有效性等事项交换意见,确保充分发挥监督作用。
本人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内容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二次会议,
2024 年 12 月 11 日 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关于续聘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进行事前审议。
以上相关会议本人均无缺席情况,对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
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特别是年报审计期间,通过视频参会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人员及会计师事务所对年报审计时间安排、审计人员配备、风险判断、重点审计事项等进行充分沟通,督促年度审计工作的及时、高效完成,以确保审计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的真实情况。在审计工作结束后认真阅读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公司年度审计报告,对年审注册会计师完成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客观的评价。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和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信息披露工作。报告期内,我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监督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工作。
2.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报告期内,我通过出席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认真听取中小股东对公司的意见和建议,并将中小股东的建议及时反馈给公司管理层,与管理层一道,搭建维护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桥梁,积极传递公司价
值。
3.参加培训情况。作为独立董事,我注重持续提升专业能力,通过积极参与证监会、深交所举办的相关培训,认真学习监管机构下发的相关政策法规,进一步增强了自觉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意识。
(七)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机会到公司进行现场走访和考察,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与公司管理层和外审机构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始终保持勤勉独立,在保证公司规范经营等方面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与我保持了良好的沟通交流,我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动态。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及时将相关会议材料传递给我,并与我进行必要的会前沟通,如实回复我的问询,相关工作人员在我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三、2024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4 年 12 月 4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认真核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资格,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地开展了审计工作,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
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此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本人对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严格审查,认为候选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选举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总体评价及建议
2024 年度,本人严格遵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基于自身专业优势对公司财务状况和重大决策部署等做出独立判断,为公司经营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
2025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忠实勤勉、独立公正的原则,积极学习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使公司继续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持续健康发展,增强盈利能力,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好的回报。
独立董事:伍中信
2025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