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7 15:41:11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24 年度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G11431 号
目 录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 第 1 -2 页
报告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第 1 -11 页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ZG11431号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建”)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中国电建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中国电建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中国电建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中国电建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中国电建为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 国·上海 2025 年 4 月 25 日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公司 2022 年 5 月 20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
决议、2022 年 6 月 23 日中国电建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022 年 6 月 17 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电力建
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份有关事项的批复 》(国资产
权[2022]253 号)和 2022 年 12 月 14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签发的《关于核准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103 号),截至 2022 年 12 月 30
日止,本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80,124,211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6.4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395,999,918.84 元,经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含增值税)人民币 57,267,899.65 元
后,实际收到的现金认购款净额为人民币 13,338,732,019.19 元,扣除剩余应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含增值税)人民币 10,205,985.02 元后, 实际收到的现金认购款净额为人民币 13,328,526,034.17 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30 日,本次募集资金
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
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出具天职业字[2022]47942 号验资报告。
(二)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期共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
项目人民币 1,218,696,579.41 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人民币 6,625,631,525.82 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
6,431,000,000.00 元 ; 尚 未 使 用 的 募 集 资 金 余 额 为 人 民 币
367,348,344.57 元(含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后净额)。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中
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不存在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实行专用账户存储与管理。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西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宣武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中银大厦支行已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具体信息已经公司
2023 年 1 月 17 日发布的临 2023-005 号、2023 年 2 月 15 日发
布的临 2023-010 号、2023 年 7 月 8 日发布的临 2023-049 号及
2024 年 1 月 12 日发布的临 2024-004 号公告披露。协议各方均
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账
号:8110701013502478116)、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海淀西区支行(账号:020004931920019105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银大厦支行(账号:340273217767)3 个专户已办理销户。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序 12 月 31 日余额
号 开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人民币元)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1 限公司 司北京四道口支行 0200049319200187908 2,571,239.60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2 限公司 司北京宣武支行 11050167360009000157 10,761,429.04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3 限公司 京分行 110906862910909 44,579,247.23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4 限公司 京中银大厦支行 349373093900 2,182,989.62
中电建南方建设投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5 有限公司 司北京宣武支行 11050167360000001931 3,179.38
中电建南方建设投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6 有限公司 京中银大厦支行 325973336395 8,404.88
序 12 月 31 日余额
号 开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人民币元)
中电建南方建设投资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7 有限公司 京分行 755919690310903 857.88
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国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8 际工程有限公司 司北京海淀西区支行 0200049319200202563 91,766,135.18
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国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9 际工程有限公司 京分行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