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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心堂: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7 15:35:29
关于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鉴证报告
众环专字(2025)16000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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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报告 1-2
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9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shenzhonghuan Certified PublicAccountants LLP 电话 Tel:027-86791215
武汉市中北路 166 号长江产业大厦 17-18 楼 17-18/F,Yangtze River lndustry Building, 传真 Fax:027-85424329
邮政编码:430077 No.166 Zhongbei Road, Wuhan,430077
关于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众环专字(2025)1600048 号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心堂公司”)截至 2024年 12 月 31 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一心堂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
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一心堂药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第 1 页共 2 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shenzhonghuan Certified PublicAccountants LLP 电话 Tel:027-86791215
武汉市中北路 166 号长江产业大厦 17-18 楼 17-18/F,Yangtze River lndustry Building, 传真 Fax:027-85424329
邮政编码:430077 No.166 Zhongbei Road, Wuhan,430077
本鉴证报告仅供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沈胜祺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明维
中国·武汉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鉴证报告第 2 页共 2 页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8 年 10 月 23 日出具的《关于核准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160 号)核准,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60,263.92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发行总额 60,263.9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 700.00 万元(其中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金额为 396,226.40 元)后,本公司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 59,563.92 万元。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9,603.54 万元。
2019 年 4 月 25 日,上述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及募集资金的划转已经全部完成,募集资金业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19)160005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产生利息及购买理财产品
取得的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共计人民币 3,719.57 万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
2024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354.39 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6,372.60 万元,募集资
金账户余额人民币 46,950.51 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46,950.51 万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及购买理财产品取得的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及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本报告书共 9 页第 1 页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制定了《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必须严格按照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申请并履行募集资金使用审批手续。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和三方监管情况
为了有效达成募集资金项目投资,同时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昆明呈贡支行、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依据承销协议将可转债认购资金划转至
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债券登记申请,将包销的可转债登记至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呈贡支行(账号 78110078801600000196/78110078801400000201)开设了两个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25 日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针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
由子公司鸿翔中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实施部分的投资,审议通过《关于变更 2018 年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按照上述相关规定,鸿翔中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开立账户:78110078801900000238。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1 日召开 2023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息化建设项目投资内容、投资金额及实施进度的议案》和《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药饮片产能扩建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金额及实施进度的议案》。按照相关规定,公司、鸿翔中药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78110078801100000951。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3 日召开 2024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增加 2018 年
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对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进行相应调整,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情况:实施主体由公司(位于昆明)调整为由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成都一心数科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一心数科”,位于成都)共同实施。按照相关规定,公司、一心数科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流分行、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119934456124。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召开 2024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
集资金用途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对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进行相应调整,公司拟将原募投项目“中药饮片产能扩建项目”部分募集资金 10,900 万元调整至由一心堂药业(四川)有限公司实施新项目“一心堂(四川)大健康智慧医药基地一期物流中心项目
(第一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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