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心堂: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告时间:2025-04-27 15:35:29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比较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总结比较全面,反映了公司重点控制活动的内部控制情况。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目前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及监管意见,建立健全了涵盖公司经营管理各环节,并且适应公司管理要求和发展需要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各项制度自制订以来得到了有效贯彻执行,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较好的监督、指导作用。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反内控相关法规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监事会对《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监事签名:
冯萍 段四堂 张 伟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