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环境: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节能环境2024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7 15:43:04
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
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专项说明
CAC专字[2025]1503号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目 录 页次
一、专项说明 1-2
二、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1-2
关于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
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说明
CAC 专字[2025]1503 号
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节能环境”)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现
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以下简称“财务报表”),并出具了报告号为 CAC 审字[2025]1134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公允列报是节能环境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26 号)的要求,节能环境编制了后附的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节能环境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本所审计节能环境 2024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以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致。除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对节能环境实施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与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
为了更好地理解节能环境 2024 年度控股股东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后
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用于节能环境披露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之用,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附表:节能环境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
总表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天津市 2025年4月24日
附表
上市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编制单位: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非经营性资金占 资金占用方名称 占用方与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 2024年初占用资金余 2024年度占用累计发生 2024年度占用资金 2024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额 2024年末占用资金 占用形成原因 占用性质
用 的关联关系 额 金额(不含利息) 的利息(如有) 余额
现大股东及其附 非经营性占用
属企业 非经营性占用
小 计 —— —— —— —— ——
前大股东及其附 非经营性占用
属企业 非经营性占用
小 计 —— —— —— —— ——
总 计 —— —— —— —— ——
其它关联资金往 资金往来方名称 往来方与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 2024年初往来资金余 2024年度往来累计发生 2024年度往来资金 2024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额 2024年末往来资金 往来形成原因 往来性质
来 的关联关系 额 金额(不含利息) 的利息(如有) 余额
中节能(北京)节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同一最终控制人 其他应收款 6.96 6.96 押金 经营性往来
中节能(北京)节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同一最终控制人 应收票据 263.69 263.6900 - 设备款 经营性往来
湖州中环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同一最终控制人 应收账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25.73 25.73 设备款 经营性往来
资产
深圳市中环水务有限公司 同一最终控制人 应收账款 0.68 0.6800 - 设备款 经营性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