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联股份: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公告时间:2025-04-27 15:43:49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对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赵天燕女士、赵立文女士和冷垚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赵天燕女士、赵立文女士和冷垚先生的任职资格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三位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其他股东以及关联企业中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关于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