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仕达: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白云霞)
公告时间:2025-04-27 15:43:30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白云霞,换届离任)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2024年,我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谨慎、认真、勤勉行使权利,积极参与会议,审慎审议议案,并就相关事项发表专业意见,有效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
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本人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战略委员会:陈合林(主任委员)、陈灵巧、邵春阳、甘为民、白云霞
审计委员会:白云霞(主任委员)、邵春阳、陈灵巧
提名委员会:甘为民(主任委员)、白云霞、林富青
(二)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白云霞,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10月出生,厦门大学会计学博士,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会计学博士后、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西安交大开元集团助理工程师、同济大学经管学院讲师、长江商学院研究学者。现任同济大学经管学院会计系主任、长江商学院投资中心研究学者、上海健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605186)独立董事、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600845)独立董事、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600850)独立董事、上海福贝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2月至2024年5月担任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三)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
立性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2024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7 次。本人 2024 年度 1-5 月份任职期间,
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董事会议案及其它事项提出异议,没有反对和弃权的情况。2024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召开次数 7
应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 2
亲自出 是否连续两次
姓名 职务 席次数 现场方式 通讯方式 未亲自出席会
议
白云霞 独立董事 2 1 1 否
报告期内股东大会召开次数 3
姓名 职务 亲自出席次数
白云霞 独立董事 1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2024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 3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定
期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情况进行了审议。同时对审计专项报告进行审查、审阅公司财务报表,掌握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维护审计的独立性。召开了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资料进行了审议。未召开战略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上市公司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认
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掌握 2023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维护审计的独立性。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通过出席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4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 7 日,利用召开
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时间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并与董事、监事、管理层及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从专业角度出发,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七)培训与学习情况
本人十分重视自身学习,经常查看中国证监会、浙江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最新信息,不断加强学习。通过持续培训和学习,本人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和理解,有助于进一步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向本人详细讲解公司产业板块的生产经营状况,并提供相应的资料文件,使本人能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三、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4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涉及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恪守尽职、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
(四)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
2024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保障公司董
事会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4 日顺利完成了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换届工作。本人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工作经历等情况后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四、总体评价及建议
2024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认真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发表意见,发挥业务专长,促进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
2025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