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东力: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8 16:03:36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楼百均
2024年度,本人楼百均作为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规定要求,认真履行各项职责,恪守忠实、勤勉、尽责的职业准则,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全面关注公司的经营状况、内部控制的建设情况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积极参与公司治理,依托专业知识为公司经营发展和规范运作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楼百均,1963年9月出生,硕士,注册会计师、硕士生导师。曾任江西财经大学理财系副教授等职务。现任浙江万里学院教授,兼任海天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2、独立性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会议、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专
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1、会议出席情况
(1)董事会、股东大会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资料,主动了解议案相关情况,为董事会的决策做好充分准备。在会上,本人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对相关事项发表专业且独立的意见,以严谨的态度行使每一次表决权。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本年度召 本人年度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
开董事会 应参加董 亲自 委托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大会会议
次数 事会次数 出席 出席 次数 未亲自参加 次数
5 5 5 0 0 否 3
公司在2024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出现提出异议、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形。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结合自身会计专业知识提出业务优化方案,切实履行职责和义务。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共组织召开了6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会议对拟聘任的财务总监人选进行了资格审查;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审计工作年度总结及计划进行了审议并提出指导意见,督促并指导内审部门对公司财务风控方面进行检查与评估;对会计师事务所编制的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初稿)进行了审核;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提出风险管理完善建议;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我们根据会议决议结果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在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就重点审计事项、重点关注的问题与年审会计师进行充分沟通,确保审计工作顺利进行,发挥
审核和监督职能。
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会议上,我们对董事薪酬、高管绩效考核和薪酬情况、公司绩效考核办法以及2024年度的薪酬方案进行了审议,对公司完善绩效考核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提出可行性意见。
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委员,对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事项进行了审查。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于续签厂房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2、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3、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审查了内部审计计划、执行结果,认真听取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了解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对内审各环节提出优化意见,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业务技能水平,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审计事项进行交流探讨,督促审计机构按计划开展工作,不定期了解定期报告编制与年度审计进度,有效维护审计工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4、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和表决,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充分沟通交流。
5、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天。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其他时间,深入了解公司生
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情况,对公司杭州湾基地的数字化工厂建设进行实地考察,对公司经营、生产管理等环节建言献策。在年报审计会计师进场前与会计师、公司管理层沟通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及时掌握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进展情况;同时通过电话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在日常保持较密切的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控提出有效建议,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责。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工作人员为本人的工作开展予以积极配合,定期与本人沟通交流公司运营情况,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认真听取并采纳合理的意见和建议,使本人更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年12月18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签厂房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东力传动设备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宁波东力电驱动有限公司拟与宁波东力重型机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型机床”)续签《厂房租赁合同》。
经独立判断,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公司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原则进行交易,交易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定期报告等相关事项
(1)定期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让投资者充分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2)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制度较为健全完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3、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在2024年8月2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召开前,本人对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的工作方案进行审核与指导,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建立并保持有效的质量控制体系、独立性管理和投资者保护机制,秉承风险导向审计理念,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严格执行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职业道德守则及相关规定,坚持客观、公正原则,勤勉尽责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严格履行了双方业务约定书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鉴于双方合作良好,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4、提名董事事项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提名沈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担任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人员的选举、审议及表决等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由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评定,年初根据总体经营目标确定目标责任书,明确经营业绩和管理指标,使其工作绩效与收入直接挂钩。公司制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符合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结合了公司实际的经营情况,制定的激励考核制度及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津贴确定是依据其履职情况及参照其他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水平确定。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严格按照方案制度执行。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要求,忠实勤勉,积极履行各项职责,主动参与公司决策,与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层达成高效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平稳发展。
2025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规定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战略、内部控制、优化管理等方面提供更多建设性的建议,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积极承担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各项职责,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促进董事会科学决策,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楼百均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