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影医疗: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5-04-28 17:03:1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保荐机构”)为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联影医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联影医疗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交易情况
(一)交易目的
公司出口产品和进口原材料主要以外币结算,基于公司全球化业务布局的稳步发展及外汇市场波动性,为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和降低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的影响,公司拟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加强公司的外汇风险管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与主业经营密切相关,用于锁定成本、规避汇率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衍生品交易将遵循合法、谨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
(二)交易金额及期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申请交易金额为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合约价值总额度不超过 5,000 万美元(或等值外币),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可循环滚动使用。在总额范围内的相关交易,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相关控股子公司法人代表签署相应法律
(三)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情况。
(四)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外汇期权业务等。
2、交易对方: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境内商业银行等高信用评级的外汇机构,公司不开展境外衍生品交易。
3、外汇衍生品合约确定的执行汇率以目标成本汇率或测算报价的成本汇率为基准。
二、审议程序
《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 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存在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3、履约风险:因客户的应收款项发生逾期,导致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业务到期无法履约,从而引发的违约风险;
4、其它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二)风险管控措施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真实的交易背
景为依托,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
2、公司已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的人员配备、操作原则、审批权限、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
3、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签订的合约条款,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财务部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5、公司内审部门将定期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开展监督检查。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本次外汇衍生品交易主要以防范和降低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有利于加强公司稳健经营。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助于公司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和降低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相关内控制度健全且有效执行。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履行了必要
的审批程序。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焦延延 邵才捷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张坚柯 张小勇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