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电: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8 17:10:24
证券代码:601985 证券简称:中国核电 公告编号:2025-029
债券代码:138547 债券简称:22 核电 Y2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变更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概述
财政部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规定了
“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和“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 号》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从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要求“关
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和“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从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要求做出的会计政策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所履行的程序
(一)风险与审计委员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风险与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该议案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监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财政部新发布的会计准则解释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形。同意公司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特此公告。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