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新材: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开展期货期权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5-04-28 17:17:2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开展
期货期权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5 年度开展期货期权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
1、交易目的
公司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旨在降低原料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铜基新材料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铜,虽然公司销售定价模式采用“铜价+加工费”的原则,可将采购时的铜价波动转嫁至铜球、氧化铜粉等产品的销售价格中,但铜价的大幅波动仍会对公司原材料采购成本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公司有必要主动采取措施,充分利用期货期权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进一步积极降低公司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
2、交易金额
预计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3 亿元,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3,000 万元。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
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4、交易方式
在境内合规并满足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条件的期货交易所进行交易,交易品种为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铜期货期权品种,严禁进行任何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
5、交易期限
公司 2025 年度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预计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在此期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1、交易目的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不利影响,合理降低财务费用,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公司及子公司拟于2025 年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额度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1,000 万元。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
3、资金来源
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4、交易方式
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的具体品种包括远期业务、掉期业务(外汇掉期、
货币掉期、利率掉期)、互换业务(货币互换、利率互换)、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交易场所为经国家外汇管理总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相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
5、交易期限
公司 2025 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在此期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必要的法律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在规定的期限及额度内负责具体的交易事宜。
二、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
1、交易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的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以规避原材料波动为目的,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实施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减少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但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风险,主要包括:
(1)市场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期货交易的损失。
(2)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或不能及时补充保证金而无法完成交易,甚至因被强制平仓而受到实际损失的风险。
(3)政策风险:期货市场法律法规等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的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商品期货和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产品信息,将带来操作不当或操作失败的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期货、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建立严格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制定对应的风险监控方案以及风险测算体系。建立有效
的内控制度,专业人员针对不同的实际情况制定交易策略,根据公司内部相关审议程序通过决策方案。
(2)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以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为目的,只针对公司生产经营相关产品及原材料相关的期货期权交易品种进行套期保值操作,不做投机性期货期权交易操作。
(3)加强相关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最大程度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
(4)严格控制期货期权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使其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在审议额度及期限内开展相关业务,同时合理选择保值时点,降低市场流动性风险。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1、交易风险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及子公司经营业绩的不利影响,合理降低财务费用,进一步提高公司及子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和有效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但受国际经济影响,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仍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1)汇率波动风险:汇率变化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2)履约风险:在合约期限内合作金融机构出现倒闭、市场失灵等重大不可控风险情形或其他情形,导致公司合约到期时不能以合约价格交割原有外汇合约,即合约到期无法履约而带来的风险。
(3)政策风险:外汇市场法律法规等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的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
存在判断偏差、信息系统或内部操作机制不完善而造成损失的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为有效控制外汇套期保值风险,公司制定了《期货、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机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风险控制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期货、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操作,保证制度有效执行,严格控制业务风险。
(2)公司及子公司基于规避风险为目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禁止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3)为控制履约风险,公司及子公司仅与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4)在业务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三、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会计处理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期权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规避和防范原材料价格、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降低原材料价格和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及利润造成的不良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公司将严格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期货期权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
四、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开展期货期权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期货期权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开展期货期权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期权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规避原材料价格、外汇市场波动风险,降低原材料价格、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的影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建立了有效的风险控制体系,并严格按要求执行。公司拟开展期货期权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开展期货期权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江南新材上述开展期货期权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保荐机构提请公司注意:在进行期货期权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要加强业务人员的培训和风险责任教育,落实风险控制具体措施及责任追究机制,杜绝以盈利为目标的投机行为,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期货期权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保荐机构同时提请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期货期权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采取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但开展期货期权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固有的市场风险以及内部控制风险等,都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江南新材 2025 年度开展期货期权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