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海股份: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的进展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8 18:45:44
证券代码:300196 证券简称:长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4
债券代码:123091 债券简称:长海转债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概述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于 2024 年 2
月29日与专业投资机构常州力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他有限合伙人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文电能”)、个人投资者周明君、杨阳、蒋亚军、孙娅伟、陆明强、薛丽、宋朝华共同签署了《常州力睿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各合伙人共同出资设立常州力睿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基金”)。该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 7,500 万元,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 1,000 万元人民币,占认缴出资总额的 13.33%。该合伙企业已完成了工商登记并取得了常州市武进区行政审批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了备案手续,取得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基金编码:SAGR43。具体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3 月 1 日 在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 巨 潮 资 讯 网 ”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二、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基金管理人的通知,合伙企业增加有限合伙人同时变更合伙企业的注册地址,注册地址迁至常州经开区潞城街道东城路 108 号东方现代商务中心 2幢 1401 室,并重新签署了《常州力睿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增加有限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常州经开区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4 年 6 月 24 日
出资额:50,000 万元
注册地址:常州经济开发区遥观镇戴洛路 666 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常州市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吴玲)、常州经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曹芯睿)。
股权结构表:
序号 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江苏常州东方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49,895 99.79
2 常州经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 0.20
3 常州市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 0.01
合计 50,000 100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股权投资;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说明:常州经开区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截至目前,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参与设立基金的其他投资人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经查询,常州经开区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企业名称:江苏晶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成立日期:2022 年 6 月 23 日
注册资本:6680 万元
注册地址: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禾香路 123 号 7 号楼 A 区 3035 室
法定代表人:周铮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铮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供电业务;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技术推广服务;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节能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风力发电技术服务;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说明:江苏晶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截至目前,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参与设立基金的其他合伙人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经查询,江苏晶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本次变更后,合伙企业及各合伙人认缴出资情况
本次变更后,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由 7,500 万元人民币增加至 10,000 万元人
民币。公司认缴出资额未发生变化,出资比例由 13.33%调整至 10%。
现各合伙企业认缴出资金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 缴 出 资 额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万 元 ) (%)
常州力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执
1 行事务合伙人 100 1
货币出资
2 周明君 有限合伙人 2000 20
3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 10
4 杨阳 有限合伙人 500 5
5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 10
6 蒋亚军 有限合伙人 1300 13
7 孙娅伟 有限合伙人 500 5
8 陆明强 有限合伙人 500 5
9 薛丽 有限合伙人 300 3
10 宋朝华 有限合伙人 300 3
常州经开区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人
11 (有限合伙) 2000 20
12 江苏晶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500 5
合计 10000 100% ——
三、新增有限合伙人的政策及依据
公司及其他各方基于充分讨论和协商后,新签署了《常州力睿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新合伙协议对原合伙协议未有实质性修改,公司认缴出资额以及享有的各项权利未发生变化,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四、新增有限合伙人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新增合伙人的主要目的是为扩大合伙企业的规模,进一步提升合伙企业的投资能力。上述新增合伙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此次增加合伙人后,合伙企业仍由基金管理人常州力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及风险控制工作。
公司将持续关注合伙企业的后续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常州力睿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