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智造: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守忠)
公告时间:2025-04-28 18:52:46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守忠)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条款的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谨慎、勤勉地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陈守忠,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63 年,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教授,注册会计师(非执业),注册资产评估师。1984 年 6 月,毕业于中央财政金融学院(现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系并留校任教;1984 年至 1987年,中央财经大学党委组织部工作;1987 年至 1997 年,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系农财教研室和企业财务教研室工作;1997 年至 2003 年,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系副教授兼系副主任;2003 年 12 月至今,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财务管理系教授。2019
年 3 月 29 日至今担任东方智造独立董事;2020 年 6 月至 2024 年 11 月担任冠新
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12 月至今担任北京沃德辰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及投票情况
2024 年,公司共召开了 4 次董事会,召开了 1 次股东大会。本人在本报告
期内出席了公司全部董事会会议和参加了公司全部股东大会。本人以谨慎态度勤勉行事,认真阅读了公司报送的各次会议材料。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重大事件和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并适时向公司管理层询问,均得到了公司管理层及时的答复。2024 年,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和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根据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发表了专业性意见。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 年,公司召开了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
第七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本人对《关于租赁办公楼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了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成员,在 2024 年度,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有关要求,召集专门会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2024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了 2 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了 1 次会议。
(四)现场考察情况及上市公司配合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多次利用参加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的机会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发展战略和行业市场发展等情况,并听取公司有关人员的汇报;同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对市场变化及对公司的影响,及时掌握公司运行状态,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在本人履职过程中,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给予了积极的配合。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询问等,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
2、本人任职期间,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和审计过程中,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关注审计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保证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3、本人注重学习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监管部门、交易所及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全面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4、本人参加了公司 2023 年度业绩说明会,就中小投资者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关注和回复。
三、2024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3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报告期内,本人主动了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开展情况,促进公司规范开展信息披露工作,即严格依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进行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较好地履行了双方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公司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3 年非独立董事、高管薪酬方案和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确认的议案》,本人对公司 2023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公司按照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有关绩效考核制度执行,方案合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董事会换届
本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按规定完成换届。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要求,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五)聘任财务总监
本人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作为召集人召开了第八届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与委员会成员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本人重点关注聘任公司财务总监事项,认真审查财务总监候选人陈伟先生的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任职情况等有关资料,本人认为陈伟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资格和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陈伟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相关推荐和提名程序合法有效,同意提名陈伟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六)提名董事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本人通过认真审查包括董事提名人和候选人的声明与承诺、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人和候选人的声明与承诺在内的有关任职资格、专业知识、工作经验、职业素养及独立董事的独立性等相关资料,认为公司所提名董事、拟聘高级管理人员等
均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董事提名、审议和选举的程序合法合规,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和聘任的程序合法合规。
(七)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租赁办公楼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重点关注该应披露关联交易事项,本人认为租赁办公楼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正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其他事项
2024 年度,本人始终秉持谨慎、勤勉和忠诚的原则,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处理相关事项时,我始终保持高度关注,主动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和交流,确保在做出决策时充分考虑各方意见。结合自身的专业背景和经验,在董事会会议中,我严格审慎地行使表决权,致力于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感谢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在我履职过程中给予的全力支持与协助。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守忠
2025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