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可瑞:英可瑞-2024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8 18:53:34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5]518Z0418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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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2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1-8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TEL:010-66001391FAX:010-6600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专字[2025]518Z0418 号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可瑞)董事
会编制的《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英可瑞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英可瑞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
对外披露。
二、 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英可瑞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英可瑞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
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
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
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英可瑞《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英可瑞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此页为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5]518Z0418 号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刘泽涵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邓瑞飞
2025 年 4 月 25 日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2024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84 号文)批准,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获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62.5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为
人民币 40.2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428,081,25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43,081,25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85,000,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7 年 10 月 25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7]48300003
号)。公司已经就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使用金额及当期余额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结余情况见下表:
单位:元
项 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385,000,000.00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320,235,372.89
其中: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319,388,344.89
2024 年度使用金额 847,028.00
减: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 64,135,521.72
加:累计募集资金利息扣减手续费净额 35,352,273.14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35,981,378.53
项 目 金额
减: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9,000,000.00
减:未到期理财产品余额 16,000,000.00
募集资金账户存储余额 981,378.53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和存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制定了《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必须严格按照公司资金审批规定办理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并授权保荐人可以随时到该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料。
2017 年 11 月 6 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每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签署一份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行专户管理。《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经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1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拟新增“英可
瑞智能高频开关电源产业园上海基地项目”项目(以下简称“上海基地项目”)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来自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高频开关电源产业化项目”和“智能高频开关电源研发中心项目”的部分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其中使用产业化项目 10,000 万元募集资金、使用研发中心项目 3,000万元募集资金。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及负责上海基地项目实施的子公司上海瑞醒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瑞醒”)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余额(元)
宁波银行罗湖支行 73010122000071425 981,378.53
光大银行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