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元股份: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世勇)
公告时间:2025-04-28 19:17:48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周世勇,作为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勤勉、忠实、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审议会议相关议案,确保独立、客观、公正,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履职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周世勇先生,1976 年 1 月出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
历。曾任山东德棉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泉州九牧王洋服时装有限公司证券部经理,皇明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部长,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北京盛德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魏尔啸实验室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董事,广东纬德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创米数联智能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上海创钲信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广东芭薇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2 次股东大会、6 次董事会,本着恪尽职守的原则,
本人认为:公司在此期间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历次会议提请审议的各项议案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因此,2024 年度,本人未对董事会议
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具体情况如下:
1、出席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应出席董事会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 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加会议次数 席次数
周世勇 6 1 5 0 0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应出席股东大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 缺席次数
会次数 次数 加会议次数 席次数
周世勇 2 2 0 0 0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履职情况
2024 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了 1 次会议,本人作为第
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进行了审议,依法履行职责。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 1 次会议,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严
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亲自出席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议了《关于控股股东与公司全资子公司终止房屋租赁事项的议案》,对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研究,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未有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
(五)与中小投资者沟通、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对公司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现场检查;对公司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情况进行现场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充分、必要的信息和资料;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
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看法、行使职权。
2、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及重要事项,事前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充分的审核,提出客观、公正的看法和建议,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切实保护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六)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不仅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以及其它工作时间,通过与公司管理层座谈交流、对公司进行现场实地调研、电话沟通等方式,了解公司的基本生产经营情况,关注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还专门安排时间对公司的潜在合作伙伴进行拜访,并根据公司实际运营的细节和现状,借助自身专业优势,对公司未来发展提出建设性意见,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专业咨询的作用,较好地完成了独立董事年度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 15 日的工作要求。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重点关注了以下事项在决策、执行及披露过程中的合法合规性,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4 年,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与公司全资子公司终止房屋租赁事项的议案》,本人对上述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
上述议案中的关联交易终止事项是公司子公司优化调整办公场所的合理安排,并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后的决定,不会影响公司子公司正常办公需求,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
(二)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 年,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 2024 年第三
季度报告》《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向
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三)续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公司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过审议认为大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四)会计政策变更
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
的通知》(财会【2023】21 号)(以下简称“解释 17 号文”),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
会计处理”等内容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公司按照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解
释 17 号文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公司于财政部发布的解释 17 号文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对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均无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监管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
公司董事 2023 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的议案》。
合公司绩效考核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薪酬方案较为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 年,本人担任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管的提名,公司董事和高管薪酬方案、绩效考核等方面提出了合理的建议。
在新的一年里,为保证董事会的独立与公正,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全体独立董事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在任期内继续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务,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使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周世勇
2025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