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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航新能: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兴华)

公告时间:2025-04-28 19:58:52

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黄兴华)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内部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在 2024 年度工作中,忠实、勤勉、尽责履行职务,积极出席或列席相关会议,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黄兴华,1977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
主要曾任富士康科技集团 ME 工程师、深圳市神州物联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副总经理、庐山互联网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互联网产业总经理、深圳市屏多多网络传媒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深圳市兴华产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深圳市巨龙兄弟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市聚联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广东罗浮营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东浮生六季实业有限公司监事、公司独立董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有关规定,本人对自身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或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和 3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或列席会
议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列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召开董 是否连续两
事会次 应出席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次未亲自参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数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加董事会会

7 7 7 0 0 否 3
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 会议和列席股东大会。历次会议均亲自出席或列席,无缺席会议的情况。会前主 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会上认真审议每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 提出合理化建议,对董事会所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同时积极深入公司现场,了 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关注外部环境变化对公司造成的影响,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对报告期 内公司发生的日常运作情况、聘请年度审计机构等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公正 的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客观地决策及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切实 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召集人、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积极参 与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 次会议,对公司财务报告的报出、
年度审计机构的聘请、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查,了解公司财务 状况和经营情况。在财务报告审计期间,与注册会计师就审计安排及审计过程中 遇到的相关情况保持了良好沟通并提出了相关意见。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
开了 1 次会议,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绩效考核的执行情况进行了审核与监督。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了 1 次会议,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任职资格等情况进行了审核及评估。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在参加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中,本人及时了解公司相关部门在内部审计过程中重点关注和检查的事项,促进公司内部审计人员的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督促公司内部控制得到有效执行;认真听取公司内审部门的工作汇报,包括年度内控评价报告、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在公司年度审计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及时了解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就公司经营、内部控制、财务、业务状况以及应重点关注的审计事项进行沟通、交流,督促其按计划完成审计工作。
(四)现场工作情况
2024 年,本人积极对公司进行视频及现场考察,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检查,详实地听取了相关人员的汇报;凡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都事先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阅;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保持密切的沟通和联系,共同分析公司所面临的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等信息,并积极建言献策;时刻关注外部行业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掌握公司运行状态,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
在本人履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为本人独立履职给予了极大的配合。公司及时完整地提供各类议案文件及背景资料,为本人做出独立判断提供了充分依据。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应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对公司 2024 年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合理的预
计以及审议。经核查,2024 年度公司未实际发生关联交易的情形。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披露的财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认可公司编制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积极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的规范运作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经验和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的工作要求,有利于保障、提高公司审计工作质量。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履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制度文件,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和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研读各项议案,核查实际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审议事项作出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特此报告。
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黄兴华
2025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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