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豪弘业:苏豪弘业2024年审计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8 21:00:39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苏亚审〔2025〕162 号
审计机构: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 159 号正太中心 A 座 13-16 层
邮 编:210019
传 真:025-83235046
电 话:025-83235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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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info@syjc.com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
普通合伙
苏 亚 审 〔2025〕162 号
审 计 报 告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豪弘业)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及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利润表及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及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
了苏豪弘业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苏豪弘业,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1. 收入确认
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三“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注释二十六所述的会计政策及附注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注释45。
关键审计事项 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我们针对收入确认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
包括:
(1)了解、评价管理层与收入确认相关
的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并测试关键控
制运行的有效性;
(2)结合公司业务模式,通过查阅销售
合同,识别合同包含的各项履约义务,确
认并评价履约义务的履约时点,识别与商
品控制权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与条件,评
价公司的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的要求,前后期是否一致;
(3)分不同业务类型对本年记录的收入
交易选取样本,对于外销收入,核对报关
苏豪弘业2024年度营业收入716,031.25 单、发票、装箱单、销售合同、提货单或万元,由于营业收入为苏豪弘业的关键业绩指 货权转让通知书及款项回收等资料;对于标之一,从而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 内销收入,核对发票、销售合同、出库单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的固有风险,因而我们将 或货权转移单据及款项回收记录等资料;苏豪弘业营业收入的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 对于工程施工收入,选取工程施工合同样
项。 本,检查管理层合同收入和合同预计总成
本所依据的建造合同和成本预算资料,评
价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公司收入确认
的会计政策;
(4)执行分析程序,对比分析收入的年
度、分产品的变化,分析主要产品的毛利
率的变动,判断收入和毛利率变动的合理
性;
(5)函证主要客户的应收账款余额、交
易金额,对大额应收客户执行期后回款测
试;
(6)就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收入执
行截止性测试,以评价收入是否被记录于
恰当的会计期间。
2. 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
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三“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注释十一所述的会计政策及附注五“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注释2和12。
关键审计事项 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我们针对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执行的
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评价管理层与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评估流程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有
效性,并测试关键控制运行的效性;
苏豪弘业2024年12月31日交易性金融资 (2)查阅投资协议,了解相关投资条款,产余额14,734.67万元,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余 并识别与金融工具估值相关的条款;对重额126,374.18万元,上述两项金融资产合计 大金融资产实施独立函证程序,以确认金141,108.85万元,占公司总资产的23.45%,对 融资产的真实性;
财务报表具有重大影响且金融资产公允价值 (3)对存在活跃交易市场的金融资产,计量需要管理层作出重大判断,因此,我们将 复核期末估值的准确性;
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4)对其他不存在活跃交易市场但以公
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检查相关估值参
数是否被准确的输入至合理的估值模型;
(5)评价在财务报表中金融工具公允价
值评估的相关披露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的要求。
四、其他信息
苏豪弘业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苏豪弘业 2024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苏豪弘业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苏豪弘业、终止运营或别
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苏豪弘业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苏豪弘业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苏豪弘业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苏豪弘业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