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河股份: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8 21:12:54
证券代码:002304 证券简称:洋河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1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拟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有关规定。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2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 11 号 11 层 1101 室
首席合伙人:张增刚
截止 2024 年末,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 102 名、注册会计师
442 名、从业人员总数 1456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330 名。
2024 年度服务客户 8800 余家,实现收入总额 41,845.83 万元(审定
数),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575.89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2,260.14 万元。
2024 年度服务上市公司客户 40 家,挂牌公司客户 167 家,主要行
业分布在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等。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 6,027.04 万元(审定数),2024 年度挂牌公司审计收费 2,434.10 万元(审定数)。2024 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 家,2024 年度本公司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4年中喜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未受到刑事处罚。中喜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执业
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5 次、纪律处分 1 次、行政处罚 1 次;近三年 21
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共 11 次,2 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纪律处分共 1 次,2 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共 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龚召平,200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先后从事过上市公司、IPO 申报、政府投融资平台、央企及大型国企等审计业务,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开始在该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家,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文娟,201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为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开始在该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邓雪雷,201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3 年开始在该所执业,2024 年开始从事质控复核工作,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审计费用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情况确定。2025 年度审计费用 223.80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 176.68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47.12 万元,与上年度审计费用持平。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情况及独立性进行了核查,同意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同意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4、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