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新能源:监事会关于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公告时间:2025-04-28 21:13:51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一、关于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21 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等有关文件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且得到了有效地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与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高效开展,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确保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编制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在 2024 年度的所有重大方面都得到有效的内部控制。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没有异议。
二、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现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关于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现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监事: 胡迪远 王华清 杨敬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