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新能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8 21:13:51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公司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2024 年度履职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 年 1 月 24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96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2498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43 人
2024 年度业务总收入:47.48 亿元
2024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36.72 亿元,其中证券业务收入:15.05 亿元
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93 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房地产业及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2024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8.54 亿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0 家
(二)项目组成员基本情况
姓名 注册会计师执 开始从事上市 开始在立信执 为本公司提供审
业时间 公司审计时间 业时间 计服务时间
项目合伙人 刘 晶 2009.12 2012.1 2021.1 2024.6 至今
黄玉华 2017.9 2013.10 2021.7 2024.6 至 2025.3
签字注册会计师
柯海洋 2019.7 2014.12 2024.12 2025.3 至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张爱国 1995.12 2002.1 2012.1 2024.6 至 2025.4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项目组成员具有 承办公司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能够胜任本公司审计工 作,同时也能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性,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 市场公开信息,基于审慎原则,综合考虑公司现有审计需求,经与原聘审计机构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充分沟通,公司拟变更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并通过邀请招标的方式开展了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选聘工作。经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审查同意、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公司聘任立信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
及内部控制审计,有关报酬总额为人民币 98 万元。
二、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
立信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和《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约定书》的约定,遵循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要求,对
公司2024 年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12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
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 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保持了有效的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以及带强调事项 段的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在审计工作过程中,立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
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
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严格、认真履行监督职
责,与审计会计师保持密切联系,召开沟通会议就审计计划、审计重点等情况进
行充分沟通和讨论,并监督审计会计师的审计执业行为,提高审计质量;持续跟
进审计进度,督促审计会计师按时保质完成公司审计工作并如期提交审计报告,
相关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召开日期 会议审议内容
2023 年度审计及 2024.4.1 沟通讨论 2023 年度审计及内控工作。
内控总结会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4.7 1、公司 2023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2023 年度会议 2、关于审计机构从事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5.28 审议通过:变更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审计机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
2024 年半年度 2024.7.1 1、沟通 2024 年半年度审计计划;
审计计划沟通会 2、要求审计师和事务所保持审计独立性、专业性,按时保质完成审计。
2024 年半年度 2024.8.14 1、总结 2024 半年度审计工作情况;
审计总结会 2、认可审计会计师的审计工作进度及成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8.22 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2024 年第二次会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9.27 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选聘工作安排。
2024 年第三次会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10.21 审议通过:变更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2024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
2024 年度 2024.12.16 1、沟通 2024 年度审计计划;
审计计划沟通会 2、提出审计工作要求:高效全面、灵活专业、审计独立。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
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公司 2024 年半年报及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独立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高效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度相关审计工作。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