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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钰矿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8 21:27:02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就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成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王聪、王瑞江以及非独立董事刘良坤,其中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王聪担任,并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
2024 年 10 月 25 日,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王聪、王瑞江因连续
担任独立董事已满 6 年,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对应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职务。根据相关规定,王聪先生、王瑞江先生的辞职报告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起正式生效。在此之前,王聪先生、王瑞江先生仍按照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分别经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2024 年 12 月 26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同意选举何佳、刘玉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相应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调整后的审计委员会由 3 名成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何佳、刘玉强以及非独立董事刘良坤,其中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何佳担任,并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任期自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审计委员会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换届完成,公司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由何
佳、刘良坤、刘玉强 3 名董事组成,其中何佳、刘玉强为独立董事,委员会主任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何佳担任,并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具体审议情况如下:
序 会议届次 召开日 审议事项
号 期
1 第四届董事会审 2024 年 3 (1)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
计委员会第十次 月 13 日 所方案的议案
会议
2 (1)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
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3)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
务报告》的议案
(4)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5)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聘请 2024 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
决算报告的议案
(7)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
预算报告的议案
(8)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
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审 (9)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
计委员会第十一 2024 年 4 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次会议 月 20 日 (10)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会计
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
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11)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修订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12)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修订公司内部
审计工作制度的议案
(13)关于制定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选聘会计
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议案
(14)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的议案
(15)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
季度报告》的议案
(16)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修订关联交易
管理制度的议案
(17)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修订对外担保
管理办法的议案
(18)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申请 2024 年度综合授信的议案
3 第四届董事会审 (1)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
计委员会第十二 2024 年 8 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次会议 月 20 日 (2)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
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4 第四届董事会审 2024 年 10 (1)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
计委员会第十三 月 20 日 季度报告》的议案
次会议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行的外部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和评估,就财务审计工作与其进行了沟通和讨论,充分了解审计计划、审计发现的问题和审计结果。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并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参与审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在审计过程中,认真负责并保持了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认真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
2、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其作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认真审阅、检查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督促公司各部门按照工作计划认真执行。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3、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均按照证监会的相关法规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
4、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结合最新的监管要求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和完善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和管理工作,督促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遵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规定完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全面细致地加强内部风险管控,落实各项整改措施,促进公司内部控制质量的持续提升。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协调公司管理层、财务管理中心等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了良好沟通,相关部门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内控体系建设等问题征求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并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相关工作,有效促进公司财务和内控规范,共同发挥监督功能,保证了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6、对公司关联交易等其他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为正常业务所需,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结算,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亦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本着对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秉承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并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内控建设和财务规范,促进了公司董事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保证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认真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5 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履行职责,强化对公司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审核,强化对内部审计的指导,并做好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促进公司财务相关事项的规范化,促进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更加完善,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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