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元股份: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8 22:00:53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
督职责情况报告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或“华兴”)作为公司2024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 1981 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 年 12 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 年 1 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 年 7 月,
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
东路 152 号中山大厦 B 座 7-9 楼,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生。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 71 名、注册会计师
346 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82 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37,037.29 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 35,599.98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9,714.90 万元。2024 年度为 91 家
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 11,906.08 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71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4 年 6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2024
年 6 月 1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述会议均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后该议案于 2024 年 7 月 4 日经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一)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
(二)审计工作方案与实施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2024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华兴会计师事务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
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应收账款减值、存货的减值、租赁业务、关联交易、合并报表等。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在 2024 年度审计计划阶段,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就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总体审计策略及审计计划,包括审计范围、项目团队人员构成、重要时间节点等事项与公司治理层和管理层、独立董事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进行了沟通;在 2024 年度审计结束阶段,对审计基本情况、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与公司治理层和管理层、独立董事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进行了沟通。
经审计,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4 年 6 月 13 日,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真审查了华兴所的基本情况、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情况,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23 年度审计
服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且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 年 1 月 3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部分管理层
和治理层以及公司内部审计部相关人员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召开2024年度审计前沟通会议,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公司审计委员会相关人员对审计计划中的细节进行了咨询和交流,并提出了相关建议以及严谨及时完成审计工作的要求。
(三)2025 年 3 月 26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部分管理层
和治理层以及公司内部审计部相关人员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召开2024年年报初步审计结果沟通会,对公司2024年度审计关键事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注事项以及审计初步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2025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召开,
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综上所述,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在 2024 年度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审计以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和《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