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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达电气: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8 22:01:22

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华金证券”)作为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达电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2021年12月31日。但因通达电气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华金证券仍对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保荐机构对通达电气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专户余额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签发的《关于核准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145号)核准,通达电气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792.18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0.07元,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885,372,526.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含增值税)57,000,000.00元(其中不含税承销和保荐费用人民币53,773,584.91元,该部分属于发行费用;税款人民币3,226,415.09元,该部分不属于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为828,372,526.00元。另减除网上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3,544,835.40元后,加上坐扣保荐和承销费57,000,000.00元中包含的进项税3,226,415.09元,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818,054,105.6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2019]7-99号”《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
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审验,并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专户余额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分别与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岭南支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西华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盈隆广场支行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关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110901012601043165 - 已注销(注2)
广州海珠支行(注1)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00190599301026 584,800.32
岭南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3602200529100260283 125,181.36
公司广州上步支行(注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20900061410702 227,209.55
广州盈隆广场支行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629177643012 785,722.96
广州分行
合计 1,722,914.19
注: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上步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户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西华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分别为上述两个开户行的上级机构。
2、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为加强银行账户统
一集中管理,公司已办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核查,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81,805.41
项目投入 B1 71,605.44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
利息收入净额 B2 3,750.91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B3 13,640.69
项目投入 C1 138.83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0.93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C3 0.00
项目投入 D1=B1+C1 71,744.27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3,751.84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D3= B3+C3 13,640.69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 172.29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172.29
差异 G=E-F 0.00
2024年,公司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参见附件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车载智能系统系列产品生产车间建设项目”“公交多媒体信息发布系统系列产品生产车间建设项目”“车载部件系列产品生产车间建设项目”“研发及产品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已经公司于2023年1月16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结项,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支付募投项目建设中根据已经签署的有关合同和协议将在后续进行支付的款项。
三、募投项目前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金额为人民币7,305.84万元,并已从自有资金账户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44.88万元,上述合计7,350.72万元。
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7,350.7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9〕7-512号)。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同意该次置换行为。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要求;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3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存款类产品或理财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且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参见公司2023年12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

2024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存款类产品或理财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且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参见公司2024年12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1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23年1月17日,公司将扣除待支付项目尾款后的节余募集资金13,640.69万元转出募集资金专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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