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谷林业: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8 22:38:44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中审众环在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中审众环首席合伙人为石文先。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 年 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中审众环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注册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 166 号长江产业大厦 17-18 楼。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2024 年 12 月 13 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及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三、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中审众环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工作要求,审计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及
财务报表附注,以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等,同时,
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内部控制、需要扣除的营业收入、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等业务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众环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与公司审计委员会、管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
经审计,中审众环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按
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审众环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公司对中审众环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能够满足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中审众环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履行了审计职责。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