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贝卡: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8 23:34:35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将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胡明霞女士、独立董事阎登洪先生和董事张天有先生三名人员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胡明霞女士担任,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报告期内,公司第八董事会任期届满并完成了换届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进行了调整: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胡明霞女士、独立董事郝秀琴女士和董事张天有先生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胡明霞女士担任,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2024年12月21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4),独立董事胡明霞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根据有关规定,其辞职报告将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
二、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8次会议。
1、2024年2月18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
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2023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2023年年报审计治理层沟通报告(计划阶段)》;
2、2024年2月19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内审部门就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沟通会议;
3、2024年4月25日,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
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注册会计师与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的沟通函(完成阶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3年度审计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以及《2024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
4、2024年7月19日,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5、2024年8月27日,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2024年半年度报告》;
6、2024年10月29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7、2024年11月1日,公司以视频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原材料计提减值准备及企业内控等方面讨论会议;
8、2024年12月10日,公司以视频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度存货盘点方案、会计师事务所存货监盘计划以及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前期沟通会议。
三、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我们认为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的相关资格,并遵循独立、公正、客观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在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工作中,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完成了公司委托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2、向董事会提出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结合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的资信状况、执业经验,以及其过往年度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审计服务,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较为了解等因素,审计委员会提议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费用分别为 60 万元和 30 万元。审计委员会结合公司年审工作量和工作内容对公司财务和内控审计费用进行了审核,认为费用合理。
3、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为更好的使管理层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在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我们在与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进行充分有效沟通的基础上,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了公司本年度审计相关工作计划和时间安排;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管理层作了持续、充分的沟通,并对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作了认真的分析、讨论,积极进行了相关协调工作,以求达到高效完成相关审计工作。
4、与外部审计机构的交流
我们与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和事项进行了讨论与沟通,以求审计工作能够真实、正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情况,保障了年度审计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审计时间安排,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完成了所有审计程序,取得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并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以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控审计报告。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职责,认真审阅了公司2024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认真执行审计计划,并要求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及时沟通,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表,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以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审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公司存在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 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
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并与外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机构沟通所发现的问题以及改进方法,督促公司对内部控制所存在的缺陷及时进行整改,避免对上市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六)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聘任财务总监的履历、任职资格等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同意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 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2025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严格依照相关规定,继续加强与董事会及管理层的沟通,勤勉尽责,认真监督和指导公司的内外部审计工作,全面履行审计委员会职责,更好地发挥审计委员会的重要作用,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升,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阎登洪、胡明霞、张天有
2025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