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9 00:20:59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
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向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态度,
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报告期内,修订完善了监事会相关制度,对董
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履职情况、公司财务状况及日常经营活动履行了
监督职责,有效维护了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和促进公司
规范稳健运营和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了监事会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
重要作用。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回顾
(一)召开监事会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4 次监事会会议,各位监事均按规定出席
会议、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文件,无缺席情况发生。同时,监事会
向股东大会提交了监事会工作报告等议案。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参会监事 会议议案名称 决议情况
《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 2023 年度廉洁从业
管理工作报告》《公司 2023 年度文化建设报告》
第十届监 2024年4月 全体监事亲自 《公司 2023 年度合规工作报告》《公司 2023 年 全部议案
事会第七 26 日 出席 度反洗钱工作报告》《公司 2023 年度风险控制指 表决通过
次会议 标报告》《公司 2023 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有效性评
估报告》《公司 2023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公
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公司监事
2023 年度薪酬与考核情况的专项说明》
第十届监 2024年4月 全体监事亲自 全部议案
事会第八 27 日 出席 《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通过
次会议
第十届监 2024年8月 全体监事亲自 《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 2024 全部议案
事会第九 27 日 出席 年半年度风险控制指标报告》《关于修订<公司监 表决通过
次会议 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第十届监 2024 年 10 全体监事亲自 全部议案
事会第十 月 30 日 出席 《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通过
次会议
(二)履行监事会监督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3 次股东大会和 6 次董事会会议,监事会
成员依照规定出席股东大会,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情况,依法监督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对相关的会议
提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就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
的合法权益。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
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认真履行监
督职责。针对公司财务情况、合规管理、风险管理、廉洁从业、文化
建设、内部控制等情况进行重点监督。同时,通过参与外部监管机构
组织的相关培训活动,进一步熟悉监管政策、法规,不断提升自身监
督履职能力,为公司科学、稳健和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监事会对 2024 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2024 年,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和
职责,本着对公司和股东负责的原则,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重大决
策和经营状况等方面实施有效监督,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并在此基础上,发表以下意见:
(一)对公司定期报告书面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 2024 年第
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并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与经营管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认真检查了公司财务数据,对公司经营情况、重大事项等全程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体系完善、财务制度健全,公司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三)公司全面风险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检查了公司风险管理情况,审议了公司风险控制指标报告及全面风险管理有效性评估报告,并对董事会及经营层在风险管理工作方面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上述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主要风险控制指标满足监管要求,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基本健全,风险管理能力与公司经营规模、风险状况及承受能力相适应,年度内未出现重大风险事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风险管理工作方面充分履职尽责,有力保障了公司业务的平稳有序开展。
(四)公司合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通过定期审议合规工作报告监督公司合规管理
基本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形成了有效的合规管理工作机制,建立了健全的合规管理制度与体系,能够有效识别合规风险并及时防范,公司内控合规管理工作规范、有序,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合规风险事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合规尽责,充分有效地履行了合规管理职责。
(五)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
监事会积极履行日常监督职责,密切关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监事会认为:年度内,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秉持勤勉尽责的态度,恪守职责,积极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稳步提升,促进公司经营业绩持续增长,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通过的各项决议。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情形,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六)公司反洗钱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通过审议公司反洗钱工作报告及专项审计报告等方式切实履行反洗钱工作的监督职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完成了各项反洗钱工作,工作水平稳步提升,整体反洗钱意识有效增强,反洗钱内控体系持续健全,严密把控洗钱风险;年度内,公司未发生反洗钱信息泄密,不存在未按照规定履行反洗钱义务导致洗钱案件或内部人员涉嫌洗钱案件等重大违规事项。
(七)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要求,坚持“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的披露原则,在深交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核中,公司连续十四年获得年度信息披露考核“A”类评价。
(八)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管理要求,审慎对待内幕信息从产生到披露前的各环节,及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完整记录;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执行规范有效,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或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等情形。
(九)公司企业文化建设情况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文化建设工作力度,积极培育中国特色金融文化,在人才队伍建设、品牌价值塑造、业务发展赋能等方面充分发挥重要作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积极履行公司文化建设的职责,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开创新局面。
(十)公司廉洁从业工作情况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围绕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指示精神,严格遵守监管机构对廉洁从业的管理要求,根据董事会制定的廉洁从业管理目标和总体要求,持续加强廉洁从业工作理论,全方位推进公司廉洁从业工作部署走深走实,为践行“合规、诚信、专业、稳健”的行业文化提供了坚实保障。
(十一)《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修订情况,结合公司治理的实际需求,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监事会认为:修订后的制度能有效满足监管规定的最新要求,符合公司治理的实际情况,有效保障了公司治理基本制度的协调性和一致性。
三、监事会 2025 年主要工作计划
2025 年,在资本市场深化改革、监管环境持续趋严的大环境下,监事会将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要求,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保持独立性、专业性,切实促进公司治理水平提升,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 年,公司监事会将主要做好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
(一)持续夯实监事会工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效能。公司监事会严格遵照《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进一步完善监事会工作机制,积极履行监督职责,提升履职能力。通过定期审查公司财务、合规、风控、信披等方面的规范运作情况,助力公司治理效能稳步提升,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二)充分发挥监督作用,保障公司规范运作。监事会紧跟行业监管趋势,加大对董事会决策程序、决议落实的监督力度,确保各项决策科学、执行有力;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及时掌握证券市场和监管政策的最新动态,保障公司规范运作,推动公司经营管理更加规范、高效,为公司的稳健发展筑牢坚实防线。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