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工科技: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9 00:29:32
证券代码:301662 证券简称:宏工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5 号
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拟以实施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一、审议程序
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董事会会议
公司董事会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
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监事会会议
公司监事会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
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二、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经审计,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2024 年度实现净利润 96,649,857.74 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513,892,823.59 元;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909,189,361.82 元。根据相关规定,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本期可供分配的利润以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依据。
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在兼顾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 2024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 2025 年 4 月 28 日,公司总股本为 80,000,000 股,以此计
算,本次预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80,000,000 元(含税),占本年度净利润的比例为 38.50%。
(二)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公司将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80,000,000 - -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207,773,643.03 - -
的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129,370,892.97 - -
营业收入(元) 2,090,496,29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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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 909,189,361.82
计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
累计未分配利润 513,892,823.59
(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否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现金分红总额 80,000,00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回购注销总额 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 -
均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80,000,000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研发投入总额 -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 -
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 否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情形
注:公司于 2025 年 4 月上市,表格中仅列示 2024 年度分红相关数据。
四、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结合公司 2024 年度财务状况,本现金分红预案在兼顾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的前提下,综合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有序经营和未来的长
远发展,分红方案合法、合规、合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