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证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9 01:37:54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
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以下简称《 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3 年 12 月 13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 112 号十层 1001
首席合伙人 胡柏和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76 人
上年末执业人 注册会计师 393 人
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36 人
业务收入总额 47,668.59 万元
2024 年经审 审计业务收入 39,836.70 万元
计)业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 11,599.01 万元
客户家数 31 家
2024 年上市公 审计收费总额 3,347.50 万元
司审计情况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
涉及主要行业 息技术服务业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 5 家
计客户家数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临时)会议、第六
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并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经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三、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对 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 中勤万信”)的履职情况作出如下评估:
根据《 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结合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勤万信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2024 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中勤万信就审计人员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本年度审计重点等事项与公司进行了事前、事中、事后沟通。
经审计,中勤万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按照 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勤万信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评估,公司认为,中勤万信作为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机构,其履职过程保持了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地发表了意见。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2024 年 12 月 6 日,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中勤万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中勤万信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在 2025 年 3 月 17 日召开的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上,审计委
员会与中勤万信就 2024 年度审计进行第一次沟通,就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计划
以及初步审计情况,如项目成员与审计时间安排及与公司的沟通、重点风险分析及对策、关键审计事项等进行了沟通,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在 2025 年 4 月 17 日召开的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上,审计委员会
与中勤万信就 2024 年度审计进行第二次沟通,就财务报表审计以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执行情况、2024 年度审计拟出具的审计意见向审计委员会作汇报,本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在 2025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上,审计委
员会与中勤万信就 2024 年度审计进行第三次沟通,中勤万信就公司 2024 年审计执行情况及及其他需要与审计委员会沟通的事项等进行了沟通。
五、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 公司章程》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 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 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 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勤万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完整、清晰、及时。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