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东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消除情况的审核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9 01:49:55
关于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
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消除情况的审核报告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ACCOUNTANTS L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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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ZH O N G XI N G H U A C E R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C C O U N TA N T S L L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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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
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消除情况的审核报告
中兴华报字(2025)第 010353 号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园林”)编制的《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
一、董事会的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编制和披露《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东方园林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程序的基础上,对东方园林董事会编制的《专项说明》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业务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执业道德守则,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有关会计资料与文件、检查会计记录以及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东方园林编制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东方园林 2023 年度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的影响已消除。
四、对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审核报告仅作为东方园林 2024 年度报告相关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此页无正文,为关于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消除情况的审核报告(中兴华报字(2025)第 010353 号)之签字盖章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闫宏江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崔亚兵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
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事务所”)于 2024年4月26日对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4)第014237号)。公司董事会现就 2023年度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的影响消除情况进行说明如下:
一、2023 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具体内容
如财务报表附注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2、持续经营所述,东方园林自 2020年以来四年连续亏损共计人民币129.17亿元,其中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亏损共计人民币125.50亿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东方园林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人民币-1.97亿元,流动负债合计金额超过流动资产合计金额人民币123.58亿元。如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东方园林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2023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事项影响消除情况
本年度公司主要通过以下方面解决持续经营问题:
1、完成破产重整化解公司债务
2024年11月22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作出(2024)京01破申469号《民事裁定书》及(2024)京01破577号《决定书》,裁定受理公司重整。2024年12月23日,北京一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2024年12月30日,北京一中院作出(2024)京01破577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重整程序。公司通过引入重整投资人、剥离资产、清偿债务,完成了资债结构优化。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重整后总资产21.63亿元,总负债6.25亿元,净资产15.38亿元,实现净资产转正,显著改善了持续经营能力。
2、通过破产重整引进重整投资人及核心团队,为公司新业务的开展提供人力资源及技术保障
公司引入国联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产投”)、海南瑞科控股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瑞科”)组成的联合体作为具有产业赋能的重整投资人。按照投资协议,国联产投通过设立专项重整基金(北京国朝东方绿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出资主体完成投资,海南瑞科为联合体成员,负责公司重整后的相关经营、融资及风光新能源资产注入事宜,协助公司引进产业资源等方式恢复和改善持续经营能力。公司重整后依托重整投资人组建了一支专业能力突出、经验丰富的核心技术与业务管理团队,能够为公司后续经营尤其是新能源业务发展,提供全方位的人员与技术保障。
3、收购新能源资产为公司发展提供新动能
2025年3月28日,公司与北京盛翌达光储算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赤壁市创众源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受让赤壁市威世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赤壁威世达”)100%股权。截至目前,已完成资产交割、工商变更及产权备案,实现并表。
赤壁威世达的主营业务为户用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及开发。截至到2025年2月,赤壁威世达下属各项目公司共计并网16,386户,累计并网容量
433.19MWp,从2023年11月至2025年2月累计发电量542,714,664kWh。上述资产目前已全部实现并网,各项指标及运营团队处于稳定状态,项目所在地均属于电价较高的地区(广东、天津、福建、湖南、海南、河南),能够为公司带来稳定收入及现金流入。赤壁威世达的并表也标志着公司的主营业务成功向新能源行业转换,有助于公司后续业务的可持续增长。
4、进一步恢复金融市场信用、引进投资者
通过管理层积极努力,公司金融市场信用正在不断修复,已获得渤海银行、中信银行、建设银行等金融机构新的授信额度。后续随着公司融资环境的不断改善,一方面通过合理的融资结构,实现更多优质资产的整合,另一方面,通过置换收购资产的存量债务,降低资金成本,提升资产盈利水平。同时,赤壁威世达的并表,有助于提振金融机构对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信心,可以进一步改善公司的融资环境。
按照重整计划,公司以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份中,预留7亿股用于未来引进资金,支持公司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通过上述方式,公司将进一步完成新能源优质资产整合,扩大资产规模,提升整体盈利水平,逐步加强持续经营能力。
综上,本公司董事会认为,2023年度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