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环生物: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9 01:56:02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和评估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
(2)、成立日期:2013 年 1 月 18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47 号天行建商务大厦 20 层 2206
(5)、首席合伙人:王增明
(6)、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93 人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482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80 余人
(7)、业务规模: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 39 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农、林、牧、渔业等,审计收费共计 6,806.15 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亚太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7,694.34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40,000万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 3 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
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8 次。
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2)20 名从业人员近 3 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监督管理措施 1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审亚太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审计说明。
经审计,中审亚太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亚太根据审计准则要求,就其自身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亚太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
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 年 4 月 28 日,
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亚太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 年年报审计工作开展后,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关注事项等进行了沟通。
(三)2024 年年报审计工作开展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会计师事务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认真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核查验证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谨慎发表专业意见;持续跟进审计工作进展,督促、提醒会计师事务所按约定时间做好年报审计工作,以保证年度审计和信息披露工作按照预定的进度推进。
(四)2024 年年报审计工作结束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评估内容包括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评估、专业胜任能力评估和审计范围及出具审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的评估等。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遵循独立审计原则,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