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沿生物:前沿生物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9 17:47:27
证券代码:688221 证券简称:前沿生物 公告编号:2025-011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及要求,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前沿生物”)董事会将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实际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32号文),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9,96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50元,共募集资金1,844,18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26,889,920.4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717,290,079.5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000756号《验资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23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4,818,653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3.51 元,共募集资金 200,200,002.03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4,533,246.49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195,666,755.54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2201259 号《验资报告》。
2. 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896,467,971.18 元(包括
置换先期投入金额),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人民币 860,072,512.98 元,2024 年使用
人 民 币 36,395,458.20 元 ; 扣 除 用 于 现 金 管 理 的 暂 时 闲 置 募 集 资 金 人 民 币
650,488,100.00 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 336,500,000.00 元、募投项目结项结余资金转出人民币 4,960.36 元;加上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人
民 币 105,726,484.54 元 ; 截 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 集资 金 专户 余额 人民 币
135,222,288.08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22 年 7 月,公司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
构,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保荐协议,后续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以下共同简称为“开户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并终止了公司与原保荐机构、开户行的《三方监管协议》。2022 年 9 月,为公司再融资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施专户管理,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分别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截至本报告期,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公司分别在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京江宁开发区支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洪武北路证券营业部、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胜太路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街口支行及
浙商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开立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专用于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根据《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的相关 规定,公司将在理财产品到期且无下一步购买计划时及时注销以上专户。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开户行的存储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账号 余额 备注
中信银行月牙湖支行 8110501012001599823 108,145,994.78
中国银行南京江宁经济开发区支行 524871300179 404,045.70
招商银行南京江宁支行 125905285110804 1,431,558.41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京江宁支行 93130078801100000921 - 已销户
江苏银行新街口支行 31140188000085305 2,240,040.16
招商银行南京江宁支行 125905285110210 1,312.72
交通银行南京玄武支行 320006610013002502466 21,969,621.44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京江宁开发区支行 93170078801700000233 377,339.39 理财专用账户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66810032828 14,863.77 理财专用账户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洪武北路证 50100041695 2,274.81 理财专用账户
券营业部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营业部 03005877791 3,757.85 理财专用账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胜太路 4301028719100283148 80,293.84 理财专用账户
支行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街口支行 31140188000380729 405,241.86 理财专用账户
浙商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 3010000010120100587631 145,943.35 理财专用账户
合计 / 135,222,288.08 /
注:2023 年末,1,000 万支注射用 HIV 融合抑制剂项目结项。本报告期,将 1,000 万支注射用 HIV 融合抑制剂
项目募集资金的 1 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京江宁支行,账号:93130078801100000921)剩余 4,960.36 元募集资金转出,募集资金使用完毕,本期予以注销。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4 年度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
表)。除此外,公司未将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2023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 2 亿元)的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24
年 1 月 19 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2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
账户,并已将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告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023 年 9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 3 亿元)的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批准该议案
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24 年 9 月 13 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3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并已将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告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024 年 1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 2 亿元)的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批准该议
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25 年 1 月 18 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2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并已将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告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024 年 9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 3 亿元)的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批准该议
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使用 1.365 亿元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 年 9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次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并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对暂时闲置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9 亿元,对暂时闲置的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