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尚国潮:丽尚国潮关于控股子公司业绩补偿的进展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9 18:39:49
证券代码:600738 证券简称:丽尚国潮 公告编号:2025-022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业绩补偿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业绩补偿承诺的基本情况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9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其控股子公司增资并提供借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丽尚国潮(浙江)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尚控股”)向其控股子公司杭州丽尚美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尚美链”)现金增资人民币 1,020 万元。同时,持有丽尚美链 49%股份的股东声量(衢州)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声量信息”)按照出资比例向丽尚美链现金增资人民币 98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丽尚国潮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
2022 年 9 月 30 日,丽尚控股、丽尚美链、声量咨询及其实控人陈仲华、诸葛子
凡共同签署了《关于丽尚美链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共同对丽尚美链现金增资,丽尚美链注册资本由 500 万元增至 2,500 万元。各方均已实缴。
《增资协议》8.1 条约定声量咨询及其实控人陈仲华、诸葛子凡作为承诺人承诺在 2023 年内丽尚美链应达到的业绩目标为经审计营业收入 88,000 万元、净利润 1,700 万元,并于 8.3 条约定了若未能达成相应目标(即实际净利润金额小于目标净利润金额)时,承诺人需以现金形式对丽尚美链补足差额。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丽尚美链 2023 年内实际完成的净利润为 50.84 万元,差额为 1,649.16 万元。丽尚控股多次敦促相关方履行业绩补偿义务。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杭州丽尚美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业绩补偿方案的议案》,经丽尚控股、丽尚美链和声量咨询及其实控人陈仲华、诸葛子凡多次沟通,各方同意关于
1649.16 万元的业绩补偿,由声量咨询、陈仲华、诸葛子凡在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2026 年 12 月 31 日前,向丽尚美链支付 20%(即
人民币 3,298,323.5 元)、40%(即人民币 6,596,647 元)、40%(即人民币 6,596,647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业绩补偿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
二、业绩补偿承诺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丽尚美链 2023 年度业绩补偿申请延期的议案》,经丽尚控股、丽尚美链和声量咨询及其实控人陈仲华、诸葛子凡全面且深入的沟通以及审慎权衡,
达成如下共识:2024 年 12 月 31 日到期的 20%业绩补偿款 3,298,323.50 元延期
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即由声量咨询、陈仲华、诸葛子凡在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2026 年 12 月 31 日前,分次向丽尚美链支付 60%(即人民币 9,894,970.5
元)、40%(即人民币 6,596,647 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为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业绩补偿延期的方案,该方案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提示
公司将继续督促承诺人履行业绩补偿承诺,加强业绩补偿款的催收工作。为维护公司权益,保护股东利益,公司不排除就承诺人未完成业绩补偿义务(如有)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诉讼等各种措施追索补偿款。
目前承诺方的业绩补偿义务尚未履行完成,后续业绩补偿款收回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上述业绩承诺补偿履行情况如有新进展,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依据《增资协议》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积极采取各项措施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