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宝岛: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9 19:22:36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中审亚太在 2024 年度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中审亚太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1993 年 3 月 2 日(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前身为中国审计事务所,后经合并改制于 2013 年 1 月 18 日变更为中审亚太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47 号天行建商务大厦 20 层 2206
(5)首席合伙人:王增明
(6)人员信息:
截止 2023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93 人
截止 2023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482 人
截止 2023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80 余
人
(7)业务信息:
2023 年度收入总额(经审计):69,445.29 万元
2023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64,991.05 万元
2023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29,778.85 万元
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9 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农、林、牧、渔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 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
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6,806.15 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0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 2023 年度年末数:7,694.34 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40,000.00 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中审亚太职业风险基金的 计提及职业保险的理赔额能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中审亚太近三年无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需承担民事责任的诉讼。
待审理的诉讼案件如下:
序号 诉讼地 诉讼案由 诉讼金额 被告 案情进展
黑龙江省哈 公准肉食品股份 15 个机构及个 2023 年 10 月 8 日一审开庭一次,
人民币约
1 尔滨市中级 有限公司证券虚 人,要求中审亚 后续进入系统性风险评估阶段,至
300 万元
人民法院 假陈述纠纷 太承担连带责任 今,未收到二次开庭的通知或公告
3、诚信记录
中审亚太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6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2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监督管理措施 9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杨军:2000 年 10 月 16 日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 11 月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1 年 9 月开始在中审亚太执业,2025 年开始为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 份,新三板拟挂牌公司 IPO 审计报告 1 份。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辉:2003 年 5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 年 11 月开始在中
审亚太执业,2025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拟上市 IPO 业务审
计报告 1 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 11 份。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琳琳:2007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 年 1 月开
始在中审亚太执业,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业务,201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质量控制复核工作;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及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复核 6 家上市公司及 22 家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025年开始,作为本公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
3、独立性
中审亚太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独立于被审计单位,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均无不良诚信记录。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
议及2025年1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中审亚太担
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于 2025 年 2 月 13
日经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准所”)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4 年,此期间中准所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财务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准所已开展部分预审工作,经双方协商,公司拟不再聘任中准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对中准所为公司提供的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工作以及辛勤的劳动表示诚挚的感谢。
(五)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中准所受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基于谨慎性原则,
为充分保障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年报披露的及时性,更好地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规范化需要,公司拟聘请中审亚太成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与中准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不存在分歧。
(六)上市公司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各方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会对公司年度报告审计工作造成影响。
二、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
2024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审亚太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专业技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2、意见分歧解决
中审亚太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按照质量管理流程咨询质控、技术部门等有关负责人,必要时经风评委讨论决策。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
2024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审亚太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没有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中审亚太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
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主要包括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以及由经验丰富的审计小组成员执行第二层次复核。详细复核和第二层次复核的重点为所开展审计工作的充分性、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性。
4、项目质量检查
中审亚太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中审亚太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
测试;其他监控活动。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5、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中审亚太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中审亚太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2024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审亚太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三、工作方案
2024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审亚太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资产减值、递延所得税确认、金融工具、合并报表、关联方交易、租赁业务等。
中审亚太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中审亚太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四、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中审亚太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中审亚太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五、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经公司评估和审查,认为中审亚太具备执行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中审亚太在审计工作中体现了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勤勉尽职的履职能力,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够实事求是的发表相关审计意见,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黑龙江珍宝岛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