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股份: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新安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9 19:29:05
目 录
一、审计报告...... 第 1—5 页
二、财务报表...... 第 6—13 页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第 6 页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第 7 页
(三)合并利润表...... 第 8 页
(四)母公司利润表...... 第 9 页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第 10 页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第 11 页
(七)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第 12 页
(八)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第 13 页
三、财务报表附注...... 第 14—156 页
四、附件......第 157—161 页
(一)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 157 页
(二)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第 158 页
(三)本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完备证明材料…………… 第 159 页
(四)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第 160-161 页
审 计 报 告
天健审〔2025〕8928 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安股份公司)财务
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
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新安股份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新安股份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
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 收入确认
1. 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六)、五(二)1。
新安股份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农化产品、硅基产品及化工新材料。2024 年度,新安股份公司营业收入金额为人民币 1,466,538.87 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1,403,360.65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 95.69%。
由于营业收入是新安股份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新安股份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针对收入确认,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 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检查销售合同,了解主要合同条款或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方法是否适当;
(3) 按月度、产品、客户等对营业收入和毛利率实施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原因;
(4) 对于内销收入,以抽样方式选取项目检查相关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订单、销售发票、出库单、送货验收单或对账单等;对于出口收入,获取电子口岸信息并与账面记录核对,并以抽样方式选取项目检查相关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出口报关单、货运提单、销售发票等;
(5) 结合应收账款函证,选取项目函证销售金额;
(6) 实施截止测试,检查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7) 获取资产负债表日后的销售退回记录,检查是否存在资产负债表日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情况;
(8) 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和披露。
(二) 在建工程计价
1. 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十八)、五(一)20。
新安股份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在建工程的余额为 437,935.51 万元,减值
准备为 739.05 万元,账面价值为 437,196.46 万元。
由于在建工程发生额重大,因此我们将在建工程计价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针对在建工程计价,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 了解与在建工程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实地查看重要工程项目,并访谈工程管理人员,检查工程进度与会计处理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3) 抽样检查重要工程项目的立项申请和备案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合同、设备采购合同、发票、工程物资请购单、付款单据及监理报告等文件,检查在建工程会计处理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4) 检查项目是否按合同约定及工程进度支付,付款审批手续是否完备;
(5) 查阅上述工程项目的生产记录及设备验收单、工程验收报告及监理报告,核实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复核结转固定资产时间的准确性;
(6) 复核本期资本化利息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7) 检查重要工程项目的工程台账,并复核结转固定资产会计处理的准确性;
(8) 复核重要工程项目相关固定资产的折旧政策是否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复核折旧计提的准确性;
(9) 检查与在建工程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四、其他信息
新安股份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
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新安股份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新安股份公司治理层(以下简称治理层)负责监督新安股份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
性。
(四)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新安股份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新安股份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 就新安股份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4 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经浙江省股份制试点工作
协调小组浙股〔1992〕34 号文批准,于 1993 年 5 月 12 日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
册,总部位于浙江省建德市。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0001429192743 的营业
执照,注册资本 1,349,597,049.00 元,折 1,349,597,049 股(每股面值 1 元)。其中
1,292,971,908 股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56,625,141 股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公司股票
已于 2001 年 9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本公司属化工行业。主要产品包括农化产品、硅基产品及化工新材料等。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 2025 年 4 月 28 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对外报出。
本公司将 85 家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七之说明,
子公司清单具体如下:
公司名称 公司简称
镇江江南化工有限公司 江南化工公司
浙江新安迈图有机硅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