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信康: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30 20:18:11
证券代码:603676 证券简称:卫信康 公告编号:2025-032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 年 4 月 3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东区产业基地何营路 8号院 5 号楼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8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00,420,52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69.4879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勇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4,049,300 96.0096 166,800 3.9549 1,500 0.0356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2.01 选举张勇为第四届董 298,186,148 99.2563 是
事会非独立董事
2.02 选举刘烽为第四届董 298,178,949 99.2539 是
事会非独立董事
2.03 选举陈仕恭为第四届 298,178,150 99.2536 是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4 选举刘彬彬为第四届 298,186,548 99.2564 是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3.01 选举赵艳萍为第四届 298,178,854 99.2538 是
董事会独立董事
3.02 选举曹磊为第四届董 298,149,252 99.2440 是
事会独立董事
3.03 选举许晓芳为第四届 298,184,254 99.2556 是
董事会独立董事
4、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4.01 选举温小泉为第四届监 298,182,446 99.2550 是
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02 选举付国莉为第四届监 298,182,447 99.2550 是
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关于董事、监事
1 及高级管理人 4,049 96.0096 166,80 3.9549 1,500 0.035
员薪酬方案的 ,300 0 6
议案
选举张勇为第 1,983
2.01 四届董事会非 ,228 47.0227
独立董事
选举刘烽为第 1,976
2.02 四届董事会非 ,029 46.8520
独立董事
选举陈仕恭为 1,975
2.03 第四届董事会 ,230 46.8330
非独立董事
选举刘彬彬为 1,983
2.04 第四届董事会 ,628 47.0322
非独立董事
选举赵艳萍为 1,975
3.01 第四届董事会 ,934 46.8497
独立董事
选举曹磊为第 1,946
3.02 四届董事会独 ,332 46.1479
立董事
选举许晓芳为 1,981
3.03 第四届董事会 ,334 46.9778
独立董事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本次会议议案 2、3、4 涉及逐项表决,每个子议案均已逐项表决通过,
逐项表决的结果详见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本次会议议案 1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张
勇、刘烽、西藏卫信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天津京卫信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 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2,826,700 股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
权。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麻云燕、户文群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信达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1 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