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智科技: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04 18:01:38
证券代码:002090 证券简称:金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2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情况
1、2025 年 5 月 7 日,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24 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以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400,577,07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现金分红 0.40 元(含税),预计现金分红总额共计 16,023,082.84 元(含税),
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若在本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发生变化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比例。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也不送红股。
2、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00,577,07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4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36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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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8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4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1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6 月
13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6月1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6月1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开发区将军大道100号公司证券投资部
咨询联系人:李剑、李瑾
咨询电话:025-52762230、025-52762205
传真电话:025-52762929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