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制药:关于变更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04 20:10:39
证券代码:000597 证券简称:东北制药 公告编号:2025-043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谭兆春先生、田海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谭兆春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其辞职后将不在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任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谭兆春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由于工作调整原因,田海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其辞职后将不在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任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田海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60,000股,辞职后,田海先生将继续按照《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对所持股份进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谭兆春先生、田海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董事会对谭兆春先生、田海先生在任期间的勤勉工作和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资格审核后,公司于2025年6月4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提名蔡永刚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王新鹏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蔡永刚先生、王新鹏先生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蔡永刚先生、王新鹏先生当选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次变更董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5日
附件:
蔡永刚先生简历
蔡永刚先生,1980 年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曾任东北制药总厂 VC 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东北制药总厂装备部副部长、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党支部书记、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项目部部长、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部总经理、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剂销售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营销总监、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蔡永刚先生持有公司股票350,000股,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无曾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况,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蔡永刚先生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王新鹏先生简历
王新鹏先生,1964年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曾任鞍钢众元产业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抚顺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现任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王新鹏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无曾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况,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王新鹏先生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