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一机: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六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06 18:50:57
证券代码:600967 证券简称:内蒙一机 公告编号:临2025-020号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六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 2025 年 6 月 1 日以电子邮件、
书面送达方式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6 日以通讯形式召开并形成决议。
(四)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4 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4 名。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监事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议案》
1.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条件,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符合激励计划中对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要求,未发生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
2.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 131 名激励对象已满足《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131 名激励对象满足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符合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 131 名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外贸车辆产业化建设项目”完成验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议案》
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4×4 轻型战术车产业化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优化调整及延期议案》
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6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