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股票站 > 最新消息
股票行情消息数据:

太力科技: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6月)

公告时间:2025-06-06 19:23:29
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五年六月

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相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由中山市太力家庭用品制造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并在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2000749190600H。
第三条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8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批准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7,070,000 股,
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Guangdong Taili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中山市石岐区湖滨北路 40 号之二前座。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8,280,000 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十二条 本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为全球亿万家庭塑造更美好的生活。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合成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日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批发;家居用品制造;家居用品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研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建筑用金属配件制造;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日用化学产品制造;包装专用设备制造;包装专用设备销售;家用电器制造;农副产品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泵及真空设备销售;泵及真空设备制造;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户外用品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销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互联网直播技术服务;网络文化经营;酒类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公司的经营范围以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准。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在不违反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或批准手续后,增加、减少或者调整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全部为普通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 1元。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证券登记机构”)集中存管。
第十九条 公司发起人姓名或名称、认购股份数、持股比例、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如下:
序 持股数 持股比例 出资方
号 发起人 (%) 式 出资时间
(万股)
1 石正兵 5,743 72.6870 净资产 2021 年 5 月 11

2 蔡小文 394 4.9867 净资产 2021 年 5 月 11

3 中山市魏力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 388 4.9108 净资产 2021 年 5 月 11
伙) 日
4 刘健 379 4.7969 净资产 2021 年 5 月 11

5 中山市新正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 293 3.7084 净资产 2021 年 5 月 11
限合伙) 日
6 张结燕 200 2.5313 净资产 2021 年 5 月 11

7 邓志毅 180 2.2782 净资产 2021 年 5 月 11

8 海宁海睿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120 1.5188 净资产 2021 年 5 月 11
合伙) 日
9 常州铭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120 1.5188 净资产 2021 年 5 月 11
合伙) 日
10 廖江 44 0.5569 净资产 2021 年 5 月 11

11 郝群 20 0.2531 净资产 2021 年 5 月 11

12 饶志明 11 0.1392 净资产 2021 年 5 月 11

13 陆中涛 6 0.0759 净资产 2021 年 5 月 11

14 刘晓乐 3 0.0380 净资产 2021 年 5 月 11

合计 7,901 100.0000 - -
为保持所持股份的完整性,各发起人均同意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计算各自所占股份公司的股份。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08,280,000 股,全部为普通股。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二十二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三条 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四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太力科技相关个股

天天查股:股票行情消息 实时DDX在线 资金流向 千股千评 业绩报告 十大股东 最新消息 超赢数据 大小非解禁 停牌复牌 股票分红数据 股票评级报告
广告客服:315126368   843010021
股票站免费查股,本站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沪ICP备15043930号-29